? 只要有車在路邊一停車,立馬就有人前來收費。收多少錢,他們說了算。 廈門晚報訊(文/圖記者 李曉輝 趙辰旭)臨時路面停車有具體收費標準,但不少收費員居然按“一口價”進行收費,很多市民覺得舉報投訴程序繁瑣,普遍放棄了舉報權利。近日,不少市民致電本報市民熱線,反映這一情況。 前天和昨天,記者分頭走訪調查了我市城區的多個路段,發現“一口價”現象非常普遍。有些收費員還不按規定佩戴工作牌,且謊話連篇,忽悠市民。 現場1 地點:億力花園后面的美仁路西段 停車就收10元,拿到錢后收費員不再煩躁露出笑容 “停車10元。”前天傍晚5點多,記者驅車來到億力花園后的美仁路西段,剛把車停下來,就有收費員上前收費。收費員說,下午5點后,第一個小時統一收10元。隨即他遞給記者兩張5元發票。 記者注意到,收費牌上明確注明:第一小時5元,1小時以上,每超過半小時按3元計算。 見記者狐疑,收費員解釋:“新的收費標準已經下來了,公司還來不及更換收費提示牌,現在這塊牌是去年的,最新的收費牌還沒換。” 記者要求其出示物價部門的審批文件,他很自然地回答:“文件在公司領導手上,我們沒權力拿,發票就是憑據。”隨后他開始責怪起領導,不給文件,導致他們時常被市民質疑。 這段路只有十多個路面停車位,停車很緊張,很快又有車輛前來停車。收費員著急起來,不停地催記者交費。記者還沒開始討價還價,他自己倒先退了一步:“無論你停多久,就收10元。” 記者說只停一個小時,只交5元停車費。他惱了:“如果只收5元,我要倒貼5元,如果一個下午有8個像你這樣的人,我就得倒貼40元,還不如回家泡茶。” 記者注意到,收費員并沒有佩戴工作牌,且拒絕透露其姓名。“工作牌很久沒戴了,工作號也忘記了。”他強調,他身上穿的工作服就是他的身份證明,工作服是不能隨便給別人的,不然會被罰款100元。他還說,他不想戴工作牌,是因為不想讓人知道他的工號,去投訴他。 面對記者的不斷追問,他煩了:“第一次碰到你這樣的人,真像蚊子叮雞蛋,打也打不得,很煩,讓人頭疼又頭暈。” 記者交10元后,他立即愉快起來:“好了,不跟你說了,我要去喝茶。” 回應 收費標準沒改變 那名收費員確實亂收費 美仁路由廈門公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負責管理。昨天下午,記者將停車收費的經過向該公司反映,工作人員馬上表示會到該路段核實。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規定,收費員必須穿工作服、戴工牌,按照物價部門所審批的收費標準對臨時停車進行收費,在上崗前,他們都經過公司的統一培訓。 工作人員承認,記者所反映的收費員確實存在亂收費行為。他說,公司所管轄的所有路段并沒有變更收費標準,從去年至今,臨時停車第一小時都是5元,即停即收,不存在第一小時就收10元的標準。 “是否開除這名收費員?”工作人員居然征詢記者的意見。記者說,這名收費員年齡比較大,找份工作不容易,建議以教育為主。 現場2 地點:大同路思東商廈附近 “是否優惠,看你停的時間有多長” 在大同路思東商廈附近的路邊停車位,記者的車輛剛停下來,一名女子便迎上前來。 女子說,這里停車一開始是每小時10元。記者說停的時間會比較長,女子立即接話:“你要是停的時間長又不要發票,我給你每小時7元。如果要發票,那就8元一小時。” 女子說,從思東商廈到天濟醫院附近的20個車位是她承包的,都由她收費。 這些車位還可以出租。“你要是租的話,給你算便宜些,一個月1000元。”女子說,她天天都在這個路段,如果租的話,她會認得車牌,也不需要去哪里辦什么手續,把錢交給她就行。 租后怎么能夠保證有車位?女子信誓旦旦:“如果你租,你來的時候我保證給你車位,20個車位里,我肯定能給你空出一個來。”具體怎么空,她卻沒說。 現場3 地點:豆仔尾路與禾祥西路十字路口 “超過4000元的部分,按40%抽取提成,多勞多得嘛” 記者在豆仔尾路與禾祥西路十字路口附近遇到的情況,與在大同路遇到的情況相似。負責收費的男子姓陳,他說,停車開始每小時5元,如果停得久不要發票的話,一個下午20元,不單算具體時間。 男子說,租的話也可以,每個月600元。只要租下來,他和輪班的同事就會記下車號,不再過問。但不能保證來的時候有車位。記者問,那每個月多出多少錢能保證一個固定車位?他略顯猶豫地說:“我們這邊沒有停車標志,有標志的話,我們就可以。” 男子說,這邊的停車位由他和同事上下午輪班負責,一人從上午8點到下午2點,一人從下午2點到晚上9點半,“我們是有任務的,每個月要達到4000元,超過4000元的部分,按40%抽取提成,多勞多得嘛”。 內幕 為挽回免費時段“損失” 收費員自己想“土辦法” 根據市物價局審批的文件顯示,大多數臨時占道停車位都有免費時段,從晚上8點或者10點開始,至次日8點。 記者調查發現,小區臨時占道停車位的高峰期,一般是下班時間。知情人士分析,小區車輛如果從下午5點開始停車,一般都不會再挪走,而是一直停到第二天上班前才開走,大約在8點前,那么收費員按即停即收的收費要求,收取第一個小時停車費5元,那么接下去幾個小時,都收不到錢,因為第二天8點,這些車輛大多都開走了。 知情人士說,許多收費員為了挽回“損失”,就自己想了“土辦法”,即采用多收費來彌補“損失”。這顯然是違規的,屬亂收費行為。 為什么市民會接受這樣的亂收費行為?“勉強接受吧。”知情人士說,有些市民停車回家后,擔心車輛會被“搗亂”,因此會勉強答應收費員的亂收費行為,并與其約定,長期停車,按優惠價來計算停車費。 知情人士說,路面的臨時停車位,不同于停車場,沒有道閘,只能依靠人工記錄停車時間,隨后攔車收費。人工操作依賴職業道德和誠信。 物價12358: 先舉證,再等待回音吧 昨天下午,記者將亂收費的行為,向收費牌上所公示的12358物價舉報熱線反映。工作人員要求記者舉證,即提供票據,采用傳真或拍照的形式,發送到物價舉報郵箱(12358@xmwj.com),如果有錄音和錄像,也可一并發送到該郵箱,物價部門會在30個工作日以內處理市民反映的問題。 對此,很多市民不理解。市民黃先生說,12358讓市民舉證,雖然道理上說得過去,可讓人感覺他們好像在推脫,你不覺得嗎?舉證就是要有證據,那路面的停車位又不是停車場,沒有道閘,無法計算具體停車時間,單靠人工記錄,最后還不是各執一詞?難道市民停車還要拍照留念,把時間拍下來不成?到最后是扯不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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