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文 陳巧思/圖)前天深夜,廈門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夜查旅館業,揪出一家沒有按要求“事實登記”的旅館,查處一家無證小旅館,導報記者用鏡頭和文字記錄了查處過程。 【有證旅館】 第1幕 用他人身份證也行? 前天晚上大約8:30,兩名男子結伴而行,走向古城西路的“古城客棧”。其中,一名男子掏出別人的身份證,一名男子掏出駕駛證,準備登記入住。 根據規定,旅館必須核實客人的身份證件,如身份證、軍官證和護照等,但醫保卡、駕駛證等不能作為有效證件使用。“古城客棧”的服務員拒絕了持駕駛證的男子入住,但對持別人身份證的男子給予放行,讓其入住212房間。 第2幕 拿過駕駛證就登記 10分鐘過后,上述兩名男子再度進入“古城客棧”,這一次,服務員的態度有點不一樣。 此前持駕駛證的男子,這回被允許進入客棧。服務人員解釋,他是準備先登記對方的駕駛證,看一下是否有問題,之后再請男子到中華派出所開證明。 但是按照規定,客人應當在入住前提供身份證明,而不是等到以后再開證明。 第3幕 服務員狡辯認錯人 21時許,廈門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民警趕到,要求調取212房間客人的資料,并將兩名男子“請”下樓。 實際上,兩名男子正是暗訪的警察。 對于持他人身份證也能入住一事,“古城客棧”的服務員狡辯稱是看錯人。 當著一名女服務員的面,暗訪的警察和身份證上的警察站到一起,一個方形臉,一個圓形臉,一個大眼睛,一個小眼睛,一個鼻邊有痣,一個鼻邊無痣,反差極大,服務員不再反駁。 【無證旅館】 第1幕 暗訪警察被拒入住 22時許,兩名暗訪警察來到大學路的“后海咖啡旅館”。這是一家無證旅館,去年曾被查過一次,最近又被發現“異動”。 旅館的大門緊鎖,民警按動門鈴后,里面才有人回應,大門斜上方,裝了一個攝像頭。 可能是面孔陌生,暗訪民警表明要住房,卻遭到旅館服務人員的拒絕,表示“我們不營業”。暗訪警察退出。 第2幕 賬單揭穿旅館謊言 這家小旅館真的沒有營業嗎?治安支隊的民警決定改暗訪為明查,再一次敲開旅館的大門,表明身份。“我們沒有營業,已經自己清空了。”旅館內,一名來自南平的男性服務員稱。民警清查了一樓的房間,確實無人入住。 民警查閱旅館的電腦,發現該旅館的網上訂單,排到了6月2日、6月5日、6月18日和7月25日。 再查,旅館的賬單上顯示,有兩撥客人5月27日入住,5月28日才退房;再查,旅館的電腦上顯示,2樓有住人。 原來,旅館內有“陰陽陣”。 第3幕 旅館“陰陽陣”被破 旅館通往二樓有一個藍色的門,起初服務員想蒙混過關,說2樓是別人的,在大量的證據面前,他乖乖拿出一個電子遙控器,一按,二樓的房門開了。 民警進入二樓,發現206、201房內有人,其中兩名是來自東北的情侶,兩名是來自上海某高校的大學生,他們均以1400多元的價格,承租了一個月,但都不知道入住的是無證旅館。 狡滑的是,旅館的服務人員為了逃避檢查,竟然把入住票據開成4月份。最終,服務人員低下頭,承認二樓實際上有三個房間住人,第三間為207。 【警方】 兩家旅館將被處罰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大隊長方彪介紹,旅館沒有進行“事實登記”、無證旅館違法經營,都將依法受到嚴懲。“事實登記”為實名、實時、實數和實情登記,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旅館業主將被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的,對業主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罰款,擅自經營的旅館予以取締;有違法所得的,依法給予沒收或追繳;拒不停止非法經營活動的,可依法沒收或者收繳其專門用于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工具、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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