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利萍/文 陸軍航/圖)端午期間,福州的王先生和愛人陪同親戚來廈旅游,5月30日入住體育路的怡達風尚酒店。沒想到31日凌晨洗完澡下浴室外的臺階時不慎摔倒腰部骨折,與酒店無法就賠償達成一致意見,目前工商部門已介入。 事發 洗完澡滑倒在地 據王先生介紹,5月31日凌晨1點多,他洗完澡,出了衛生間要下2級臺階到臥室。突然腳底一滑摔倒在地,右手下意識地要支撐身體,撞到了臺階,腰部一陣痛,右手關節處還流血了,整個人摔倒在地上。 王先生的妻子鄧女士當時也在房內,見丈夫摔倒趕緊過去,看到他的腰部有一條10多公分的紅印。考慮到當時比較晚了,上醫院也不方便,傷情可能也不重,后來簡單處理后王先生就睡下了。沒想到隔天要起床時,發現彎腰會劇烈疼痛。 王先生將此告知妻子,鄧女士聯系了酒店前臺,31日上午9點多,酒店負責人黃副總陪同他們到醫院檢查。當日中午12點多,檢查結果出來了,王先生腰1、2右側橫突骨折,醫生說要臥床休養1個月。 協商 賠償問題有分歧 “酒店客房內的臺階沒有防滑條,提示也不明顯,導致我受傷。”事后王先生對酒店的安全設施提出了質疑。由于意外摔傷,王先生感到不僅身體受了傷,工作也要受到影響,可是酒店的處理方案讓他無法接受。“我也不是想訛錢,我收入也不低,只想得到應有的賠償。”王先生說,他也不愿意躺在床上,也想順順利利地旅游完回福州,可是現在酒店只愿意支付急診的醫療費以及免去住宿費用。他向律師咨詢后,得知酒店應該賠償誤工費、營養費、后續治療費以及車費,共計8萬多元。在與酒店負責人黃副總多次溝通后,對方表示公司股東不會接受他提出的要求。 昨日下午,導報記者聯系上怡達風尚酒店負責人黃副總,他表示酒店在得知王先生受傷后第一時間將其送醫,由其本人陪同并墊付醫療費用。后來鄧女士拿出了8萬多元的索賠單,且沒有相關的賠償依據,所以酒店方無法接受。另外,他對王先生是否在酒店內受傷還存有疑問,因為31日凌晨1點多王先生才回到酒店,不知其是否有喝酒,是否是在外受傷。目前工商部門已經介入,酒店也將積極配合調查。
律師觀點 酒店疑未盡到義務 顧客也有一定過錯 福建理海律師事務所梁瑛律師分析認為:本事件存在兩個爭議焦點。一是酒店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條款解釋,如果酒店沒有提供防滑墊,或者提供的防滑墊過小或與地面的摩擦力過小,或者酒店提供的拖鞋沒有做防滑處理,或者酒店沒有在臺階處做明顯的防滑提示,酒店作為公共經營場所,就沒有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應對王先生的摔傷承擔賠償責任。 二是王先生所有的賠償要求是否都應該由酒店承擔?王先生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沐浴過后可能發生滑倒的危險應當預見,因其疏忽大意沒有預見,王先生自身也存在一定過錯,因此王先生對自身的損害也應承擔一定比例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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