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懷 通訊員 胡曉牧)記者昨日獲悉,經第5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的2014年度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日前出臺,廈門將對2013年底前已納入廈門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且已經辦理退休、退職、退養手續的人員,按高于10%的幅度提高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其中,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養老金260元,自2014年1月起執行,增發的養老金將在6月20日前發放到位。此次養老金調整涉及的退休、退職和退養人員共19萬多人。 據了解,根據國務院常務會決定,2014年初人社部、財政部公布了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方案,規定此次調整水平按照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并原則要求對部分群體予以適當傾斜。福建省也于4月底公布了2014年度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人均每月增加200元。經過多年調整,廈門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月養老金為2485元,在全國城市處于前列。 普調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10.46%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分為普調、特調和專項調整三大部分。其中普調標準包括:(一)企業退休人員、廈門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辦法執行后新進編的退休人員,和已參保的經費自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60元,增幅10.46%,較省里平均調整標準高出60元;(二)企業退職人員、退養的被征地人員和按農場、漁民養老保險辦法參保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182元。 特調 對部分群體進行適當傾斜 同時繼續對部分群體進行了適當的傾斜,在上述普調的基礎上再進行特調,提高調整水平,具體包括:(一)具有正高級和副高級職稱的退休人員再分別增加100元和80元。尤其需要說明的是,國家的調整方案中并未規定對高級職稱人員加發待遇,但廈門仍進行了適當傾斜,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高級科技人才的關心。(二)對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職)、退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發養老金50元。同時對該項調整辦法進行了完善,自2014年1月起,凡年齡新達到70周歲的退休(職)、退養人員,自年滿70周歲的次月起每月增加50元。 專項調整 新老退休人員 待遇水平銜接更合理 在專項調整方面,今年的調整方案中對計發辦法也進行了適當調整,即自2014年1月起,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時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基數,由2005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即1881元),調整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同時為了平穩過渡,對廈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中2007年至2013年期間退休、退職,且享受過渡性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其過渡性養老金,調整標準由退休、退職時單位年標準、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年限、1989年1月后平均繳費指數等參數確定。經過該項調整后,新老退休人員待遇水平的銜接將更為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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