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農村宅基地安排機制,讓我市農村更美麗。(鄭偉明攝) 廈門日報訊(記者 張明蕾)“只建新房,不見新村”,土地粗放利用,宅基地審批環節多周期長……這些農村村民建房時遇到的常見問題將有解決辦法。記者從市國土房產局獲悉,近日我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的意見》,著手改革農村宅基地安排機制。 【“三統一”機制】 統一收地、統一配套、統一安排 農村“空心村”閑置的情況,多半源自村民們自行找地建房,《意見》首先要解決的就是這個問題。根據《意見》,宅基地將實行“統一收地、統一配套、統一安排”機制,推行農村住宅集中建設,引導村民集中居住,逐步形成新村。那些城鎮化水平較高、宅基地供應緊張的區域,推行利用集體土地建設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區的模式,增加村民住宅有效供應量。村民住房也將實行評分輪候分配機制。 【劃分三個區】 包括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 農村和城市一樣,房屋要建在哪兒,也得搞規劃。《意見》要求,各區按規劃要求合理劃分禁建區、限建區和適建區,在適建區內以試點先行的方式,逐步推行宅基地“三統一”安排機制和農村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區政策。對位于規劃禁建、限建區內,尚未啟動土地房屋征收或未列入近期征收計劃的村莊(社區),按照“疏堵結合”的要求,由住房困難的村(居)民向政府申請,參照現行土地房屋征收政策予以提前安置。 轄區內的貧困戶、殘疾人等弱勢群體住房困難情況,各區應進行專項調查摸底,優先安排弱勢群體的建房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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