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1 處罰力度不夠 交通專家吳亞章表示:“現在對于摩托車的查處力度不夠,是摩托車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禁摩令’于1999年開始施行,到2009年的十年間為廈門創造了良好的交通環境。2009年之后,查處力度有所放松,再加上市場的誘導,導致摩托車的禁行發生了反彈。” “為了更好地規范摩托車上路行駛,2012年,廈門開始施行《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重新調整了對摩托車違規行為的處罰條件。《規定》中的第37條第5款提及,在思明區、湖里區駕駛摩托車載客營運的,處以3000元罰款。”吳亞章說,“這仍無法遏止摩托車載客現象。其中一個原因是,現在組裝一部摩托車只要1000多元,有些司機被抓到,干脆不要摩托車也不愿被罰3000元。” 原因2 城中村為摩托車提供土壤 摩托車的存在主要是因為有市場需求。吳亞章說:“廈門的公共交通系統還有待完善,比如的士數量偏少,公交線路沒有或無法到達比較偏僻的城中村。或者是城中村的道路太過狹窄,無法讓的士和公交車通行,而摩托車則可自由地穿梭于這些路上,為此島內摩托車載客現象多存在于城鄉接合部。” 原因3 司機常與警方玩追逐游戲 查處摩托車究竟有何難度?一名不愿具名的交警表示:“一方面是現場攔截住摩托車后,司機為了免遭處罰,直接闖紅燈,和警方玩追逐游戲。如果強行去追的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警方只能放棄。” 那能否通過查牌照來對摩托車司機進行處罰呢?該民警表示:“現在很多載客摩托車都經過很多手的變更,有的甚至過了七八手,中間難免漏掉相應環節,導致原來的車主和現在使用該車的所有人不是同一個人,查處起來很難。此外,摩托車駕駛員多為外來人員,有的摩托車是他們從老家開過來的,這也給查處增加了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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