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政府網站昨日公布了《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廈門市民辦幼兒園評估管理辦法》等一批新政,涉及工傷保障、幼托管理、建設用地改造等多方面,都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小資料 黃勁超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吳斯婷)從7月1日起,廈門將有補充工傷保險。今后,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一旦因工傷死亡或生活不能自理,就可以享受補充工傷保險待遇。昨日,廈門市政府網站公布了《廈門市補充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補充工傷保險將進一步保障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減輕用人單位經濟負擔。 廈門的這一新辦法適用于已經參加廈門市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參保職工,以及已按建設工程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工程項目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廈門市工傷保險費補繳確認管理暫行規定》補繳參保的,不適用本辦法。 補充工傷保險的投保人為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保險人為商業保險公司,被保險人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參保職工。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為受益人。補充工傷保險由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依照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承保商業保險公司。 據介紹,補充工傷保險將實行“以支定投”,根據確定的年度待遇賠付責任范圍、標準水平預算投保繳費數額,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一定比例或額度提取,具體數額由保險合同約定。 參保職工和用人單位在保險期內,因工作原因認定為工傷死亡的,根據年度保險合同約定,增加支付一定額度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鑒定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級且經鑒定確需2人護理的,從認定次月起,按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增加支付生活護理費。此外,補充工傷保險還將補助用人單位全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30%。 這一試行辦法有效期兩年,今后,補充工傷保險賠付待遇項目和標準還可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需要,逐步調整和擴充,具體將由廈門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 |
相關閱讀:
- [ 06-30]閩清:殺人犯冒用他人身份 工傷死亡獲賠18萬元
- [ 06-28]7月起廈工傷職工免交勞動能力鑒定費 過去每人次320元
- [ 06-14]廈門補充工傷保險辦法7月起試行 建多層次保險體系
- [ 06-10]榕出新規 工傷事故發生30日內用人單位應上網報備
- [ 05-04]獻給勞動者最好的禮物
- [ 05-02]廈門律師發起倡議:將過勞傷亡認定為工傷
- [ 04-30]廈門:摔下樓梯酒店保安喪命 律師稱屬工傷
- [ 04-30]"工傷賠償款為何遲遲拿不到?"追蹤 受傷農民工拿到賠償款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