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彭怡郡 見習記者 蔡櫻柳)昨日,晨報報道:廈門島內“禁摩”15年,但摩的載客上路的現象仍然存在(詳見晨報7月4日A2版)。報道引發市民熱議,大家就“禁摩”提出了建議。 建議1 禁止給摩托車加油 昨日王先生致電晨報熱線8080000稱,摩的載客屢禁不止,相關部門可以嘗試從源頭把關,禁止島內加油站給摩托車加油,更不允許摩的司機用罐裝購買汽油。 根據規定,摩托車司機加油需要出示摩托車行駛證和駕駛員駕駛證,經驗證后方可加油。個人一般不得罐裝購買汽油,確實需要必須先申請、打證明,實行“實名制”登記。 昨日,記者走訪了廈門多家加油站。加油站工作人員表示,摩托車來加油必須出示相關證件,否則不給加油。私人直接拿桶過來加油除非有證明,否則也是不可以的。 交通專家吳亞章表示,島內加油站禁止給摩托車加油,意義不大。“即使島內限制摩托車加油,但島外沒有相應的限制措施,摩托車司機可以到島外加油,載客問題一樣不能解決。” 建議2 幫助摩的司機轉行 有部分市民對摩的司機抱著同情的心態,認為他們是社會的弱者。市民陳小姐說,摩的司機可能學歷低,沒有其他的謀生方式,為了糊口謀生才會開摩的載客。既然這樣,社區可不可以對摩的司機進行培訓,讓他們掌握技能,進而幫助他們找到其他工作呢? 對此,吳亞章認為不能一概而論。“不能簡單地認定摩的司機就是社會弱者,對于一些摩的司機來說,開摩的載客比打工自由,且收入高,有時一個月大概能賺6000元。我了解到,之前有關部門曾采取過措施引導摩的司機就業,但他們一方面不愿意受約束,另一方面文化水平大多較低,所能從事的行業收入都較低,他們不愿意去。” 建議3 設置黑名單進行威懾 吳亞章表示,目前在島內駕駛摩托車載客營運的,處3000元罰款。不過,現在的摩托車很多是組裝的,一輛只要1000元左右。為此,摩的司機被抓,大多是選擇舍棄車子不交罰款。 吳亞章認為,禁摩僅靠罰款是不夠的,最好設立誠信體系,將摩的司機的名字納入黑名單,并且不定期公布。黑名單公布會對摩的司機日后的工作生活造成影響,這樣他們才會有所警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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