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解讀 法官自由心證 “極有可能如此” 高度蓋然性規則的理論源于西方自由心證制度,主張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只需達到特定高度的蓋然性即可,即達到“法官基于蓋然性認定案件事實時,應該能夠從證據中獲得待證事實極有可能如此的心證,法官雖然還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但已經能夠得出待證事實十之八九是如此的結論”的程度即可。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即采用蓋然性規則標準,在第七十三條中明確提出“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于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并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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