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合法嗎?有些非法載客有些超載違章 海面上,這些小木船,長得都很像。船只像,船東也很像,清一色的黝黑皮膚。不過,細細看去,卻會發現,攬客木船有兩種,有著本質區別——一種是渡船,一種是漁船。 導報記者連日暗訪發現,大多數攬客木船上都釘著藍色“安全告示牌”,上面注明“閩廈門渡”,以及編號。有關人士說,這種木船專業名稱叫“木質渡船”,很早就存在了,用于連接鄉鎮渡口的客貨兩用船。 在目前巡查中,這類木船基本都有相應的《船舶適航證書》等證照,活動范圍規定在廈門港內海域。水運部門也證實,這種船舶均有合法營運證,屬于有資質的。 不過,有關人士說,這些小木船主要用途是載貨,載一些乘客也必須嚴格控制在限載人數內。這些木船有兩類“載客定額”,分別是20人和25人,如果超載那就是違章了。另一種木船——小漁船,就是非法載客運營,它們不允許載客。 到底該誰管?一紙文件規定各方責任 一艘小木船,到底誰管?一紙文件規定得很明確。昨天,導報記者找到這份被業內人士多次提及的閩政文[2002]317號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見》。往返鷺江的木船,便屬于鄉鎮船舶。 這份《意見》里,專門落實了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制。其中,街道辦事處負責木船的統一行政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落實渡口船舶、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禁止非客渡船違法載客和客渡船違章超載,要組織人員加強現場管理、監控,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 海事部門負責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負責木船的登記、發證和船員培訓、考試和發證;檢查中發現的“三無”船舶,要處理。 廈門港口管理局水運處負責對這些小木船的經營進行審核報批,對全市水運市場稽查監督,對違章經營者按有關規定和執法程序予以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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