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觀點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民盟市委副主委朱獎懷: 整治載客木船 加強碼頭管理 盡管廈鼓海域的小木船有載客的合法證件,但廈鼓航線是特許經營的,小木船在此載客不合規定。政府其實已經開始著手解決這方面問題。建議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整治: 首先,涉海有關的管理部門,包括營運部門,都要對不符合規定的載客營運船只進行集中執法整頓,對責任人該處罰的要處罰。第二,要加強碼頭管理,特別是發放營運許可的相關部門更要負責監管。第三,政府部門應與旅游公司進行宣傳,杜絕導游誘導乘客去乘坐這類木船。 廈門市政協常委、致公黨廈門市委副主委鄭幸紅: 載人載貨船只 必須分類管理 隨著經濟發展,現在廈鼓航道的承載力比過去增加了三四倍,小木船在其間航行,充滿了危險。建議政府應該對持有許可證的小木船進行引導,引導其達到現在的載人標準;對于沒有營運許可證的小木船,應堅決取締。政府可制定相應的規定對小木船進行管理,限制木船行駛的時間、木船數量,同時對載人船只和載物船只進行分類管理。在這一過程中,出于民生考慮,政府應進行柔性引導,也要加強安全監督,通過對運載貨物、人員進行安檢來保障航道安全。 (晨報記者 李凌 實習生 楊婷婷) 游客性命攸關 我們等不起 一艘小木船,究竟誰在管? 根據福建省政府出臺的閩政文[2002]317號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見》,這些小木船屬于鄉鎮船舶,且絕大多數為嵩嶼、貞庵、石塘一帶村民的船舶。 這份文件明確了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制。按規定,該船舶所在的鄉鎮或街道辦事處負責木船的統一行政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落實渡口船舶、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并負責木船的日常安全檢查;配合有關部門禁止非客渡船違法載客和客渡船違章超載,組織人員加強現場管理、監控,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 從媒體調查發現的小木船運營過程中各種亂象來看,小木船所屬的鄉鎮并沒有盡到管理責任。然而,廈鼓航線的渡口歸思明區管轄,海滄區有船卻無渡口,對此無能為力。 海事部門呢?從職責看,他們負責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負責木船的登記、發證和船員培訓、考試和發證;對檢查中發現的“三無”船舶進行處理。可是,這些客渡小木船多有合法營運證,海事部門也處理不了。 水運部門呢?水運管理處負責對這些小木船的經營進行審核報批,對廈門全市水運市場進行稽查監督,對違章經營者按有關規定和執法程序予以處罰,但是,對小木船存在的超載等安全隱患,他們也表示無從下手。 “九龍治水 群龍無首”,乘客的生命安全到底應該由誰負責? 相關人士透露,這些木船有兩類“載客定額”,分別是20人和25人,且都有投保。“如果出現意外,每名乘客有16萬元的賠償。但如果小木船超載,乘客就得不到賠償。”而就目前的情況看,每到旺季,幾乎每艘小木船都存在超載現象。 面積僅1.18平方公里的鼓浪嶼,每年的游客數量和北京故宮不相上下。面對如此龐大的游客數量,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重大。既然老的管理制度已經跟不上新形勢的發展,那么,為何不對其進行修正,給政策打上“補丁”,使之也能與時俱進,發揮應有的管理功效? 畢竟,事關游客的生命安全,我們等不及,也等不起。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要嚴格執法,不能只是喊喊口號、走走形式,而是要實實在在落到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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