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黃家渡,客貨混雜,十分混亂。 海西晨報訊(記者 劉宇瀚)連日來,晨報調查報道了廈鼓海域營運小木船的亂象,引起港口、海事等部門重視。兩部門表示,將立即開展整治行動,先期從解決小木船超載、人貨混雜等方面入手,消除安全隱患。 [市港口管理局] 嚴查人貨混雜非法載客 昨日下午,廈門市港口管理局局長吳順彬召開緊急會議,確定整治行動方針,即通過“安全有序、規范管理、客貨分離、轉型升級”等幾個步驟開展。 小木船人貨混雜運輸的現象是此次整治的重點。港口局水運處介紹,根據相關法規,小木船在進行貨運任務時,禁止同時搭載旅客,即便是隨船的押運人員,也要到指定的區域,如客艙內。根據這項工作原則,水運處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包括海事、所轄街道、小木船所屬公司等組成執法隊伍,在第一碼頭等渡口現場執法,嚴控人貨混雜現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相關違規船主將可能面臨“停運整頓”的處罰。 另外,對于部分小木船出現的搶客、拉客、漫天要價現象,水運處將聯合區所轄街道、旅游部門打擊此類行為。 昨日,廈門市港口管理局水路運輸管理處也召集海事部門、邊防部門及各船東代表,集中商討整頓當前小木船營運市場亂象的對策。廈門市港口管理局水路運輸管理處副處長劉壽崢向在座的各船東代表提出5點要求:一是各船公司要守法經營,每艘小木船都必須隨船攜帶營運證,嚴禁無證經營;二是要嚴禁超載現象;三是要杜絕人貨混裝現象;四是每艘船都必須配備救生設備,甲板上必須裝護欄;五是嚴禁隨意停靠,禁止將小木船停靠在環衛碼頭上。 劉壽崢表示,即日起,水運處工作人員將前往各渡口嚴查非法載客現象。未按要求及時裝護欄的小木船將一律不得從事營運。 ? 小木船缺乏安全設施,和客輪形成鮮明對比。 [廈門海事局] 將嚴查小木船超載 廈門海事局昨日表示,其每年都對小木船進行三次安全檢查,并定期組織船員進行培訓和安全應急演練。但他們也發現,由于渡口的管理相對混亂,人員超載現象客觀存在,接下來他們將聯合相關部門杜絕此類現象發生,除了與相關職能部門在岸上嚴格控制上船人數,還將使用光電影像現場取證、事后處罰,嚴控相關違法行為。 另外,海事部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小木船作為歷史遺留產物,雖然在上世紀90年代發揮過一定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已不適應特區水路交通運輸的需要。渡口也是如此。一般來說,渡口是為了解決交通方式不足而設立的,多存在于鄉鎮,而廈門目前各類交通形式很發達,跨海大橋、隧道來往方便,廈鼓之間的輪渡也能滿足出行需求,相關渡口應該逐步適應時代發展,削減客運功能,甚至逐步取消,便于海上交通統一管理。 針對小木船隨意改變航道的亂象,廈門海事局鷺江海事局代表王木勝建議,廈鼓海域兩側渡口的小木船要統一管理。“最好以船公司名義來管理,制定統一的條例,才能杜絕這一亂象。” [船公司代表] 非法載客船只將被停航 華貞輝船務運輸有限公司下屬的小木船在營運市場中占有最大份額。針對小木船營運亂象,公司代表江清俊表示將盡快召開全體船員大會,貫徹安全思想,針對管理不到位的地方,立即進行整改,“我們公司將派出3名工作人員前往各渡口進行管理,由他們分別進行售票、驗票、放行流程。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可杜絕管理人員不到位的情況。” “對于非法載客的小木船更要進行嚴打。”江清俊告訴記者,對初次違規的小木船,運輸公司將予以警告處理。一旦出現嚴重違章現象,將予以停航處罰。 順運客運有限公司總經理謝建春則表示,公司的確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下一步將積極整改,同時設立一系列獎懲制度,對非法載客進行懲罰。 各方觀點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民盟市委副主委朱獎懷: 整治載客木船 加強碼頭管理 盡管廈鼓海域的小木船有載客的合法證件,但廈鼓航線是特許經營的,小木船在此載客不合規定。政府其實已經開始著手解決這方面問題。建議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整治: 首先,涉海有關的管理部門,包括營運部門,都要對不符合規定的載客營運船只進行集中執法整頓,對責任人該處罰的要處罰。第二,要加強碼頭管理,特別是發放營運許可的相關部門更要負責監管。第三,政府部門應與旅游公司進行宣傳,杜絕導游誘導乘客去乘坐這類木船。 廈門市政協常委、致公黨廈門市委副主委鄭幸紅: 載人載貨船只 必須分類管理 隨著經濟發展,現在廈鼓航道的承載力比過去增加了三四倍,小木船在其間航行,充滿了危險。建議政府應該對持有許可證的小木船進行引導,引導其達到現在的載人標準;對于沒有營運許可證的小木船,應堅決取締。政府可制定相應的規定對小木船進行管理,限制木船行駛的時間、木船數量,同時對載人船只和載物船只進行分類管理。在這一過程中,出于民生考慮,政府應進行柔性引導,也要加強安全監督,通過對運載貨物、人員進行安檢來保障航道安全。 (晨報記者 李凌 實習生 楊婷婷) 游客性命攸關 我們等不起 一艘小木船,究竟誰在管? 根據福建省政府出臺的閩政文[2002]317號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見》,這些小木船屬于鄉鎮船舶,且絕大多數為嵩嶼、貞庵、石塘一帶村民的船舶。 這份文件明確了鄉鎮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制。按規定,該船舶所在的鄉鎮或街道辦事處負責木船的統一行政管理和日常安全管理,落實渡口船舶、船員、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并負責木船的日常安全檢查;配合有關部門禁止非客渡船違法載客和客渡船違章超載,組織人員加強現場管理、監控,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整改。 從媒體調查發現的小木船運營過程中各種亂象來看,小木船所屬的鄉鎮并沒有盡到管理責任。然而,廈鼓航線的渡口歸思明區管轄,海滄區有船卻無渡口,對此無能為力。 海事部門呢?從職責看,他們負責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負責木船的登記、發證和船員培訓、考試和發證;對檢查中發現的“三無”船舶進行處理。可是,這些客渡小木船多有合法營運證,海事部門也處理不了。 水運部門呢?水運管理處負責對這些小木船的經營進行審核報批,對廈門全市水運市場進行稽查監督,對違章經營者按有關規定和執法程序予以處罰,但是,對小木船存在的超載等安全隱患,他們也表示無從下手。 “九龍治水 群龍無首”,乘客的生命安全到底應該由誰負責? 相關人士透露,這些木船有兩類“載客定額”,分別是20人和25人,且都有投保。“如果出現意外,每名乘客有16萬元的賠償。但如果小木船超載,乘客就得不到賠償。”而就目前的情況看,每到旺季,幾乎每艘小木船都存在超載現象。 面積僅1.18平方公里的鼓浪嶼,每年的游客數量和北京故宮不相上下。面對如此龐大的游客數量,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重大。既然老的管理制度已經跟不上新形勢的發展,那么,為何不對其進行修正,給政策打上“補丁”,使之也能與時俱進,發揮應有的管理功效? 畢竟,事關游客的生命安全,我們等不及,也等不起。同時,也希望相關部門要嚴格執法,不能只是喊喊口號、走走形式,而是要實實在在落到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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