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官司 苦等七年房產證出爐 卻要同時打兩個官司 法院判決書。 2012年,苦等了7年的林先生一家終于等到了開發商辦理的一手房產證??墒?,這本房產證卻讓他們傻了眼——上面的產權人竟是已經過世20年的楊老太太。 “楊老太太是小卓的母親,在世時兩人住在一起?!绷窒壬f,楊老太太早在1992年時就已經過世,而在購買這套安置房前,小卓與母親長期居住在思明西路一套政府租賃的公屋里。2004年,中南房地產對那一帶的房屋進行拆遷,楊老太太就是被拆遷人之一。由于楊老太太已經過世,則由長期使用人小卓代為辦理拆遷事宜。 “小卓拒絕政府的安置,自己貼錢買了一套全新的安置房?!绷窒壬f,這些情況在買房時小卓都有告訴他們,但產權人是楊老太太的名字著實讓他們摸不著頭腦,“即便是小卓在母親過世時沒去辦理更名,那國土房產局在辦證的時候,不用核對產權人的情況么?一個過世的老人如何擁有房產?”于是,林先生家將國土房產局告上法庭,要求將產權人更換成小卓的名字。 然而,就在這起案件審理過程中,小卓的兩名姐姐突然出現,稱房子為母親的遺產,林先生與弟弟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不合法。就這樣,林先生既作為原告,又作為被告,頻頻出現在思明區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我們從來都不知道他還有姐姐,直到法院通知我們開庭時才知道。”林先生無奈地說,更令他頭疼的是,作為原賣主的小卓竟在開庭前消失了,“法院甚至還登報找他了,他還是沒有出現?!?/p> 林先生說,后來他才知道,小卓賣房的事根本沒有告知姐姐,當新的房產證辦好后,姐姐以遺產的名義要求房屋過戶時才知道弟弟把房子賣掉了,“兩姐妹硬說這套房子是母親的遺產,要求我們退還,我們就這樣被告上法庭?!?/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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