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藍水鳳)卡不離身,持卡人銀行卡內的7萬多元卻不翼而飛。為此,持卡人阿輝(化名)將銀行告上法庭。近日,集美區法院一審判決銀行要承擔80%的損失。 今年3月18日,阿輝的一張儲蓄卡被人冒領7.4萬元。阿輝發現失竊后立即報警,報警時,警方查明這張銀行卡還在阿輝手里。 案發不久后,警方就將犯罪嫌疑人許某抓獲。原來,阿輝的銀行卡信息和密碼是在刷卡消費時被許某竊取,然后,該銀行卡的相關信息被交由嫌犯劉某復制,劉某使用復制的銀行卡在異地自助取款機取款及轉賬共計7.4萬元。 法庭之上,持卡人和銀行各執一詞,展開了激烈爭辯。 阿輝說,自己儲蓄卡內存款被盜領,是因為銀行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此,銀行應賠償他7.4萬元的損失,還要承擔相應利息。 但是,銀行代理人反駁說,阿輝作為持卡人,本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銀行卡密碼,避免使用易被破譯的數字。而且,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持卡人承擔。本案中,阿輝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其卡內信息、密碼的泄露是銀行原因造成的,也無法證明銀行有過錯。因此,不應當由銀行承擔損失。 近日,集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銀行應當承擔八成責任,要賠給阿輝5.92萬元。 法官說法 克隆卡取款,銀行有責任 銀行為何擔責八成?對此,法官說,持卡人在正常消費過程中信息及密碼被竊取,銀行卡被復制,卡內資金被盜領,銀行作為金融機構,未盡到保護原告銀行卡內資金安全的義務,已構成違約。而且,銀行卡被復制,ATM不能識別偽卡,這是導致銀行卡內資金被盜取的主要原因,因此,銀行應當承擔80%的責任。 這一判決也說明,銀行作為經濟實力強大的金融機構,應當通過技術投資和硬件改造加強風險防范,確保儲戶存款安全,維護儲戶合法權益。 不過,持卡人自己沒有盡到儲戶應有的審慎保管義務,導致密碼泄露,所以也要承擔20%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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