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 陶小莫/圖)網友上傳電子書,網站也要賠錢?近日,思明區法院針對一起網絡侵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廈門一網站侵權,要求立即刪除其網站上的《雍正皇帝》電子書,并賠償2萬元。 遭遇獨家授權作品 遭人免費下載 原告北京中文在線數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此前經過知名作家二月河授權,取得了《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多部作品的專有使用權,獨家享有這些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與此同時,北京中文在線以版稅的方式向作家二月河支付報酬。 但是,去年6月份,北京中文在線發現,寶軟網上出現了《雍正皇帝》系列作品,包括《九王奪嫡》、《雕弓天狼》、《恨水東逝》等。在網站上,這些作品都有對應的應用程序下載。只要網友下載了應用程序,就可以閱讀完整的作品。 原告發現后,立即申請對被告未經許可傳播上述作品的事實進行公證。經公證證明,只要通過瀏覽器,點擊進入“寶軟網”頁面后,在搜索框中輸入“雍正皇帝”,點擊“搜索”,就會跳出“雍正皇帝、免費、分類軟件學習閱讀”,頁面底部為“寶軟網數字商城版權所有”。經查,寶軟網的主辦單位是廈門寶軟科技有限公司。 焦點網友傳電子書 網站要賠錢嗎? 近日,北京中文在線為此向思明區法院遞交了起訴書。開庭時,北京中文在線指出,被告未經許可,擅自在“寶軟網”上登載了《雍正皇帝》作品,并在互聯網上被公眾任意瀏覽、傳播和下載,涉嫌侵權字數總計1390千字。對此,原告起訴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損失83400元(60元/千字×1390千字)。 但是,被告廈門寶軟科技公司答辯說,該公司并未主動實施侵權行為,不存在過錯。寶軟網上的涉案作品是“網友上傳”,被告不知道是侵權作品。而且,寶軟科技也沒有通過涉案作品獲利。 近日,思明區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寶軟網的行為構成侵權,判決要求其立即刪除“寶軟網”上登載的《雍正皇帝》系列電子書,并賠償原告2萬元經濟損失。 法官說法網友上傳侵權 網站也有責任 為什么判被告賠錢?法官分析說,被告作為“寶軟網”的經營者和管理者,對網站擁有實際的控制權,對網站上作品的來源、內容負有審查義務。雖然被告辯稱涉案作品為網友自行上傳,但卻未能提供證據證明《雍正皇帝》上傳者的具體情況等相關信息,也未提供證據證明涉案作品具有合法的來源。因此,對被告的上述辯解,法院不予采納,其行為已經構成侵權。 關于賠償的數額,原告訴請按每60元/千字的標準要求被告賠償損失83400元。但是,法院審理認為,《出版文字作品報酬規定》明確該規定只適用于以紙介質出版的文字作品,本案系電子介質的文字作品,所以,賠償標準不能按60元/千字計算。 最終,根據本案作品的類型、暢銷度、知名度、字數、紙質出版物的銷售價格,以及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后果,還有網站點擊量、下載量等因素,法院酌定賠償金額為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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