尷尬2 入住登記遇兩困境 入住備案制度是社會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有效防止出租、轉租、轉借、轉讓等行為。 在高林居住區的天地物業辦公室,導報記者看到了一張《住戶巡查登記表》。表格的主要項目有:住戶的姓名、地址、家庭成員以及是否存在違規行為。物業黃主任解釋,工作人員會要求住戶當場簽字確認,如果是借住,必須說明借住時間,進行入住備案。 這一制度首先面臨的問題是難以入戶,有的業主白天不在家,只能晚上去敲門,有的不配合甚至排斥調查。 其次,有人從中鉆空子。“比如房子明明出租,但業主可以和物業約一個租客不在的時間,開門讓物業進屋,再簽個字。”一位在高林居住區住過的人說。 建議 細化處罰和操作規則 入住備案制度的操作規范,需要進一步細化。比如,在舊版的《廈門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下稱《條例》)釋義里,對未登記或未報備的住戶,有關部門可停止發放物業服務費補助或租金補助,修正過的《條例》仍有這一條款,但對于如何停發,保障性商品房沒有這方面補助,又該如何操作和制約,都需要有更加詳細的說明。 此外,修正過的《條例》,新增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信用檔案,并將有關標準和程序向社會公開。 據了解,對于更加細致的規范,市建設局正在起草、研究中。 尷尬3 信息核對涉及多部門 保障房的管理,并非那么簡單。根據《條例》,有三種退出情況:有了保障房以后,要退出原有的政府優惠政策住房;已取得社會保障性住房后又擁有其它住房的,也應退出;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主動申報。 保障房的主管部門是建設部門,而上述內容中的種種信息,涉及了多個政府部門,包括國土、建設、公安、稅務、民政、銀行等等。而如果居民沒有主動申報,政府部門和管理單位若沒有及時發現,又會有漏網之魚。 此次本報曝光的“一人有兩套保障房”個案便是如此,他以前申請保障房走的是機關事務管理局這個渠道,所申請的租賃房是屬國土局管,保障性商品房屬建設局管;當此次以家庭為單位調查時,發現他的家庭已經有了房產。 這就是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民盟廈門市委副主委朱獎懷指出的,雖然保障房歸到一個部門主管,但是居住信息系統沒有合并。 建議 建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據媒體報道,上海2009年6月啟動“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民政、人保、稅務、公積金、房管、銀行、證監、銀監等14個部門建立“電子比對專線”,查看存款賬戶、股市賬戶、納稅記錄、房產登記、公積金繳納情況等,了解低保、保障房申請家庭的實際經濟狀況。 2009年6月到12月,該系統試運行階段,為房管部門出具了9197份核對報告,作為審批廉租房申請依據,發現其中3226戶家庭“不實申報”,避免公共財政資金損失約2400萬元。 5年來,該中心核對保障房申請資格,杜絕“開著寶馬吃低保”,已避免公共財政損失20億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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