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自今年7月1日起,廈門市勞鑒委對工傷參保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免收鑒定費用,其應繳的鑒定費由工傷保險基金直接結算劃撥,此舉措全市一年可為工傷職工減輕經濟負擔約150萬元。 昨天上午,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能力鑒定處莊江煌接受12333在線專訪,解讀“勞動能力鑒定政策”方面問題。 莊江煌表示,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終結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如工傷只造成輕微傷,不存在勞動功能障礙或生活自理障礙,就不必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也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對網友關于勞動能力鑒定收費的提問,莊江煌介紹,根據有關規定,初次鑒定每例320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申請人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廈門市勞鑒委對其免收勞鑒費,其所應繳的勞鑒費由工傷保險基金代繳;申請人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其所需鑒定費由用人單位支付。因病或非因工傷人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由申請人繳納勞動能力鑒定費用320元。 |
相關閱讀:
- [ 09-02]解釋“工傷新規”應有可操作性
- [ 09-02]工傷認定“合理性”需在案例中界定
- [ 09-02]別誤讀了“上下班買菜受傷算工傷”
- [ 08-26]福建探索建立統一工傷康復體系 逐步實現先康復治療后鑒定補償
- [ 08-26]給工傷受害者更多保護
- [ 08-22]新婚妻子和父親下班途中遇車禍 能否獲工傷賠償
- [ 08-21]買菜算工傷,莫成“傷不起”
- [ 08-21]廈門近年已按新規認定工傷 下班順道買菜出事也算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