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黃懷)美好的七天國慶長假結束了,你是選擇外出旅游,還是宅在家里,或是堅守工作崗位呢?如果在單位加班,讓本報記者幫您算算如何領加班費或者安排補休吧。 2014年國慶節假期從10月1日至10月7日,其中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節假日,4日、5日、6日、7日是休息日。 根據《廈門市企業工資支付條例》,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工資報酬。勞動者本人要求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的三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首先安排補休,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資報酬。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國其他地市的法定節假日加班政策是,法定節假日加班只能拿三倍加班費,不能補休。與其他地市不同,廈門的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政策強調體面勞動,也就是由員工自己提出選擇拿加班費或者補休,這樣更人性化,能夠更好地保證員工休息、休假的權力,同時也給企業和勞動者更多選擇權。 加班工資應該領多少呢?據介紹,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本人工資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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