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嚴格執法 法治廈門,執法構建 執法有力。(朱毅力 攝) 建設法治城市,推進依法行政,是一座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日常宣傳固然重要,但要讓法律在公民心中生根,嚴格執法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最好的普法宣傳。 廈門緊緊抓住嚴格執法這一依法治市工作的核心,確保各項法律法規得到嚴格遵守和有效實施,不斷提升全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全省依法行政績效考評中,廈門連續7年位居全省第一,蟬聯兩屆中國服務型政府榜首。 政出多門的亂象,源自沒有厘清“權力清單”;“同事不同辦”、“同案不同罰”等現象,是因為行政處罰裁量權過于“自由”。2007年,廈門在全省率先啟動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試點工作,出臺《廈門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市政府令第133號),從源頭上減少自由裁量空間。全市40多個行政執法部門對517部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的3444條行政處罰裁量權條款進行了梳理,細化形成10260個行政處罰執法裁量標準,從源頭上減少自由裁量空間。 針對“紅頭文件”滿天飛,有的甚至“相互打架”的情況,廈門出臺《廈門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形成前置審查與備案審查相結合的規范性文件管理新模式。該管理模式入圍2012年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廈門還在全省率先開展行政復議委員會創新工作試點,探索由市政府行政復議委員會集中承擔行政復議工作,有效增強政府依法解決行政爭議的功能,被國務院法制辦評為“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先進單位”。 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上,廈門也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已由2011年的609項精簡到去年年底的357項,精簡幅度達41.4%。在市和各區都設立行政服務中心, 71%的辦理件實現即來即辦,提高辦事效率,最大限度實現了便民利民。 在推進依法管理過程中,廈門充分發揮法治在經濟、社會管理中的引導、調節、促進、規范和保障作用,不斷提高經濟管理、社會管理法治化水平。 多年來,廈門還積極探索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初步探索形成了多元化的矛盾糾紛調處體系、動態化的實有人口服務管理體系等社會管理創新體系。發動和依靠群眾依法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創新警民聯調、訴調對接、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模式,道路交通事故一體化調處機制等多元化矛盾調處體系,在全國最早通過市人大地方立法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調解組織;哪里需要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就在哪里發揮作用”。 依法強化社會治安防控,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和多發性侵財犯罪,多年來,市民對社會治安滿意率均保持在較高水平上,全市6個區已有5個區獲評省級“平安先行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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