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唐居住區。(資料圖/記者 陳立新攝) 廈門日報訊(記者 張明蕾)保障性住房的銷售價格怎么定?面對新價格,購買力有限的申請戶怎么辦?昨日,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辦公室(市保障辦)依據《加快存量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審核分配工作的通知》,對以上問題作出了詳細解答。 成本:以規定價,公開成本 近日,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公開了洋唐居住區等5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銷售價格和成本:經濟適用房方面,均價4700元/平方米;保障性商品房方面,洋唐居住區均價8500元/平方米,華鈴花園二期和東方新城二期均價8000元/平方米,濱海公寓和后溪花園均價7500元/平方米。 按相關法律法規,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價格按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有關規定,由市建設局會同物價、財政、國土等部門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公布執行;保障性商品房銷售價格則按扣除征地拆遷費用后的建設成本加基準地價及相關稅費確定。 在由市建設局、市財政局和市物價局聯合公布的五個項目單方成本測算表中,記者看到,經濟適用房的單方成本為4898元/平方米,包括建設成本3956元/平方米、資金成本551元/平方米和征地拆遷成本391元/平方米。保障性商品房的單方成本為8055元/平方米,包括建設成本3956元/平方米、資金成本511元/平方米、2014年基準地價3137元/平方米和稅金451元。 措施:保障性商品房可租賃過渡 變動后的價格若超出了申請戶的購買力,申請戶該怎么辦?市保障辦給出了具體辦法。第九批經適房申請戶已經審核公示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條件,在選房后,可在2015年3月31日前申請轉為保障性租賃房。 對于第七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戶來說,如果家庭收入符合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過渡收入控制標準的,允許選房后,在2015年3月31日前申請以租賃的方式進行過渡。(過渡收入控制標準詳見本報9月30日B06版的報道)2015年5月31日前,市住保中心會對申請“過渡”的申請戶家庭進行復核。符合標準的,簽訂過渡租賃合同,過渡期一年。不符合的,保留其購買保障性商品房資格。至于購房款首付比例,購買經濟適用房和保障性商品房的首付款只要20%。 【提醒】 第九批經濟適用住房和第七批保障性商品房申請戶在選房后,未按規定申請以租賃的方式進行過渡的,即視為選擇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保障性商品房。選房也只安排一次,若未按規定選房,則視為自動放棄,不再保留輪候資格,輪候號碼作廢。市民如需咨詢,可在本周末上班時間(上午8時-12時,下午2時-5時30分)撥打電話5106000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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