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劉承烺/文 陸軍航/圖)即日起,警方將重點整治12條機動車亂停亂放路段,只要是違法停車的,民警就將現場處罰及拖車。昨日上午,導報記者從廈門交警支隊了解到,此次整治行動主要是為了減少違法停車對道路通行的影響。 機動車亂停放現象突出 據了解,廈門市公安局從今年3月份起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道路交通違法停車專項治理行動,截至10月20日全市共查處機動車違法停放1283415起。但因停車供需失衡和相關處罰力度不足等因素影響,目前廈門市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依然十分突出,已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交警支隊負責人介紹,為有效改善全市特別是主城區道路交通停車秩序,全力做好全國文明城市復檢迎檢工作,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從10月30日開始,進一步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停車秩序管理工作。 支隊負責人說,接下來將嚴查嚴管主、次干道及群眾反映突出點段機動車亂停亂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取締擅自施劃、占用停車泊位違法行為,使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現象得到明顯遏制,車輛規范、有序停放。 島內12條路段重點整治 支隊負責人介紹,將在思明、湖里公安分局先行對廈禾路、禾祥西路、湖濱南路、湖濱東路、湖明路、鳳嶼路、金尚路(呂嶺路口至枋鐘路口段)、仙岳路東段(金尚路口至環島干道路口段)、湖里大道、枋湖東路、枋鐘路、枋湖北二路等12條機動車亂停亂放突出路段開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動。“同時,我們將嚴厲處罰重點路段機動車違法停放行為。在設有禁止停車交通標志或標線的道路上停車,嚴重妨礙道路通行的,以違反禁令標志或標線進行現場執法。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影響道路通行的,依法拖移至指定的停車場。” 支隊負責人強調,對非法設置的停車泊位逐一明確責任部門,落實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對拒絕整改或限期未整改到位的要堅決予以打擊取締,并對擅自施劃設置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 另據了解,為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停車亂、停車難以及造成交通擁堵等問題,交警支隊、相關公安分局將在摸排調研的基礎上,逐步推行限時停車工作措施,在交通流量較小的次干道、支路及背街小巷,特別是開放式居民小區、無停車場地或停車泊位嚴重不足的居民小區周邊道路施劃夜間臨時停車泊位或限時停車泊位,供居民停放車輛,減少違法停車對道路通行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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