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曾慶光蔡惠娜)2014年“雙十一”購物狂歡節進入倒計時,各大電商忙于促銷,消費投訴大幅增加。記者昨日從思明區工商局了解到,從10月下旬起至昨日,思明12315投訴臺受理網購投訴29起,同比增加近一半。商家拖延送貨、消費者“無理由退換貨”遭拒、網店為促銷做虛假廣告等問題成為投訴焦點。 案例一: 二手手機當成新機賣 陳先生幾天前在網上商城買了一臺售價3200元的三星手機。到貨后第5天,他發現手機會無故死機或無法開機。到售后點保修時,工作人員告訴陳先生,這臺手機的激活時間為2013年9月23日,也就是說,該手機已經使用一年多了,已無法免費保修。陳先生立即與網站客服聯系,要求換機。沒想到對方卻以“手機已被拆開過,無法退換”為理由,拒絕處理。 筼筜工商所工作人員調查后,商家承認,這臺手機確實是之前在促銷宣傳中被激活的,曾被作為樣機操作給顧客看。這次在“雙十一”促銷活動中,店家見手機保存狀況完好,就以折扣價格進行銷售,但未事先將這一情況告知消費者。工商人員指出,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最后,商家為陳先生更換了一臺新手機。 案例二:商家忙促銷不給換貨 鄭小姐10月16日在天貓商城花1800元買了一臺家用制氧機。她發現機器機身不穩,異響很大。第二天便趕緊聯系客服要求換貨,對方也同意換貨。可將制氧機寄出后,鄭小姐遲遲未收到商家寄回的新機。她多番聯系商家,對方都說“馬上寄出”,但一拖就是半個多月,新機仍然不見蹤影。前天,她再次聯系商家,這次得到的答復居然是“因‘雙十一’即將來臨,需要寄出去的商品多,只能耐心等待”。這讓鄭小姐忍無可忍。 昨天,在思明工商所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商家終于給鄭小姐發了新的制氧機。 【工商提醒】 網購時要保存證據 網購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常會遇到取證難、認定難、維權難等情況,因此要注意: 1.理性消費,不要被“便宜”沖昏頭腦,不要輕信宣傳,避免出現商品與實際描述不符等問題。 2.選擇大型、正規的網購平臺,關注其他消費者對網店的評價。符合規定的網站會在其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醒目位置公開網絡標識、營業執照或電子鏈接標識。 3.保留好消費訂單信息或消費憑證,包括相關商品規格、型號、功能和價格等信息頁面,商品交易(訂單)頁面,及時取證,截取網頁,保留聊天記錄,發生問題后及時舉報維權。 4.注意商品的售后服務,包括是全國聯保還是店鋪保修、是否收費維修、保修期間來回運費由誰承擔、保修范圍及時間等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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