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1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陳寶清)究竟是借款25元,還是借款25萬元?一字之差,相差近25萬元。 近日,同安區一對表兄弟為了一張奇怪的借條鬧上法庭。表弟起訴說,表哥欠他25萬元;但表哥答辯說,明明借條上寫的是“貳拾伍元整”。 表弟:“表哥欠我27萬” 法庭上,表兄弟二人各執一詞,都指責對方在“撒謊”。 不過,雙方都承認借條是真實的。根據這張借條載明:“老陳向小葉借款人民幣貳拾伍元整,現約定于2013年7月8日前每個月8日分三期還清;另借款人民幣貳萬元整于2013年10月8日之前一次還清,特立此據為證?!?/p> 據小葉說,之前,雙方商定,由老陳向小葉出具借條一張,約定老陳向小葉借款27萬元,分成25萬元及2萬元分別寫明。其中,25萬元部分,雙方約定2013年7月8日前還清。 不過,當時并沒人發現借條書寫有誤,其中,“貳拾伍萬元整”被寫成了“貳拾伍元整”。 表哥:“欠款只有25元” 借款后,到了約定的還款日期,表哥遲遲不還款。于是,小葉就將表哥夫妻二人都告上了法庭。但是,小葉提供給法官的借條上,確實是寫著“貳拾伍元整”。 開庭時,老陳當場答辯說,他一共只欠了表弟25元。對此,小葉當場質疑說,他有轉賬記錄為證,證明他確實曾匯款20多萬元給表哥。但是,老陳解釋說,他確實收到過20萬元款項,但該筆款項是用于其他經濟往來,并非這筆借款。 判決:“25元借條”不合常理 近日,同安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老陳主張借款數額為25元,且借條后半部分為小葉所添加,但其證據不足。法院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及生活常理,認為表兄弟間為了25元而出具借條較不符合常理。所以,結合借條的上下連貫性和小葉提供的轉賬記錄,法院判決認定借條應該是筆誤,借款應該是25萬元,而非25元。 再算上另一筆2萬元的借款。最終,同安法院判決要求,老陳應償還小葉27萬元及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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