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有了分類 包括物業公共服務費、停車位(庫)物業服務費、機動車停放服務費及其他經營收入、日常專項維修金、建筑廢土清運費、特約服務費、公共水電費及其它費用 ●投訴有新門路 業主可委托有關中介機構進行評估,或委托有關調解機構予以調解 ●追欠費有辦法 追業主欠費:物業可按相關約定,以公布欠繳業主名單等方式催交,也可以依法追繳 追物業欠費:市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并將該行為記入誠信檔案,逾期仍不繳的,將向社會公布
制圖/張平原 廈門日報訊(記者 張明蕾)業主和物業間的矛盾,最常見的就在物業服務質量和物業費用收取上。物業服務收費到底怎么定?又該怎么管?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廈門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對癥下藥。昨天上午,市發改委副主任林曉輝接聽市長專線,解讀《辦法》及其相關政策。 物業費怎么定?分門別類有細則 林曉輝表示,《辦法》的正式出臺,意味著廈門成為全國以市長令形式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的第一個城市,它所解決的正是物業服務質量與收費間可能產生的價格糾紛。《辦法》確定了物業服務收費具體項目,包括物業公共服務費、停車位(庫)物業服務費、機動車停放服務費及其他經營收入、日常專項維修金、建筑廢土清運費、特約服務費、公共水電費及其他費用。 收費項目的細化,讓物業今后無法巧立名目亂收費。住宅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形式;成立業主大會后,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或依約定履行。據了解,目前水電費代收代繳、機動車停放服務費等此次新增加項目正在制定具體實施辦法,預計會在明年1月1日前出臺,并和《辦法》同步實施。 業主投訴該找誰?可請第三方來協調 建設單位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日起10日內,將確定的物業服務等級和物業公共服務費收費標準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確定執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之日起10日內,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相關收費標準和項目,都必須在小區內公示。 業主對物業服務收費有異議,想投訴該找誰?《辦法》給出了新路子。業主除了可向價格、建設主管部門反映之外,對物業服務收費與物業服務質量不符引起的爭議,業主還可委托有關中介機構進行評估,或委托有關調解機構予以調解。林曉輝表示,我市將會出臺細則,進一步完善第三方評估調解機制。 欠費追繳難?依規公示欠費名單 欠費追繳難,是不少物業服務企業面臨的尷尬境遇。《辦法》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如未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書面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未足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管理規約的約定,以公布欠繳業主名單等方式催交,也可以依法追繳。 物業服務企業欠繳公維金?《辦法》也有對策。若是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未在規定時間內將收取的日常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由市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并將該行為記入誠信檔案。逾期仍不繳納的,列入向社會公布的警示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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