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 文/圖)昨天是首個國家“憲法日”,廈門中院為此舉辦公眾開放日,并發布危險駕駛十大典型案例。 自醉駕入刑以來,廈門市的醉駕案件仍然呈現上升趨勢。在昨天中院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導報記者了解到,總體上看,廈門法院受理的醉駕案件具有四大特點。一是醉駕案件收案數仍呈上升趨勢。比如2011年5月至12月,各區法院醉駕案件收案數為168件,2012年為519件,2013年為1204件,2014年前11個月為1399件。雖然,一方面收案數的增長與公安機關開展治理醉駕專項行動、嚴格執法有很大的關系,但是,另一方面也說明仍有不少駕駛員抱有僥幸心理鋌而走險。 二是島內醉駕案件發案數高于島外。思明、湖里兩個法院的醉駕案件收案數是全市法院醉駕案件的近一半。 三是被告人酒精度普遍較高。在已審結的案件中,被告人每百毫升血液的平均酒精含量為170mg左右,遠超80mg的醉酒標準,多數醉駕者酒精含量在100-200mg之間。 四是醉駕人員的身份比較多樣。接受刑事追究的醉駕人員有務工人員、企業老板、教師、公務員等等。據介紹,最近廈門法院又針對兩起公務員醉駕案件作出判決,這兩名醉駕的公務員不僅獲刑,同時也失去了公職。 危駕十大典型案例節選 典型案例1 逃避檢查,從重處罰 2014年3月24日14時許,蘇某輝無證酒后駕車從集美區后溪鎮下莊出發,行至海翔大道正新立交橋路段時,遇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蘇某輝為逃避檢查,繼續駕車往正新橋下逃逸,并逆向駛往前場村石厝方向,后被民警攔下。近日,蘇某輝被判處拘役二個月。 法官點評 超載躲避,都要重罰 本案蘇某輝的行為符合《意見》規定的“(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從重處罰情形,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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