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廈門市2015年民政救助對象救助標準和低收入家庭標準調整方案》和《廈門市實施〈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修訂草案)》,再次全方位提高廈門多類救助標準,并對廈門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保障標準等進一步給予明確。 海西晨報訊(記者 易福進 蔡櫻柳)明年1月1日起,廈門將統一城鄉低保標準,并提至550元/人·月。這一調整方案將使廈門近萬戶低保對象直接受益。 昨日,廈門市長劉可清主持召開第66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廈門市2015年民政救助對象救助標準和低收入家庭標準調整方案》,再次全方位提高廈門多類救助標準。 晨報記者注意到,近幾年來,廈門持續大幅提高低保標準。以島外為例,低保標準經4次調整后,已從2011年的250元/人·月提高至550元/人·月,提高一倍以上。 低保標準 城鄉統一提至550元 就今年而言,廈門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還分“四類”。 其中,就城市低保而言,1人戶525元/人·月、2人戶500元/人·月、3人(及以上)戶475元/人·月;而農村低保,則為450元/人·月。 此次調整后,從2015年1月1日起,城市、城鎮、農村低保標準將統一提高到550元/人·月。即城市(城鎮)與農村標準統一;一人戶與多人戶標準統一。 據悉,廈門已于2011年統一了城市和城鎮低保標準,且城市(城鎮)與農村低保標準的差距逐年縮小,已經具備實行城鄉低保標準均等化的條件。同時,一人戶和多人戶的人均生活消費水平差別逐步縮小,取消按家庭人口數劃分低保標準等級,可以實際提高低保對象的整體保障水平。 此外,廈門還提高了特困供養、矽肺病救濟對象等多類救助標準(詳情見右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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