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林雯)近日公開的廈門市政府加快遠洋漁業發展《八條措施》稱,本市轉產漁民應聘遠洋職務船員,并穩定就業三個月以上的,將給予一次性補助2500元。 《八條措施》明確,對于在廈實際到位注冊資本金5000萬元以上,遠洋漁船總噸不少于5000總噸,且總部設在廈門的遠洋漁業企業,一次性給予獎勵300萬元;對于在廈實際到位注冊資本金3000萬元以上,遠洋漁船總噸不少于3000總噸,且分支機構設在廈門的遠洋漁業企業,將一次性給予獎勵100萬元。 “走出去”建立遠洋漁業基地的廈門企業,也將獲政府扶持。若有企業在主要集中作業海域的沿岸國和地區建立遠洋捕撈或水產養殖基地,建設碼頭、水產養殖設施、加工廠、專用冷庫及相應冷鏈配套設施,對總投資在3000萬以上的,按總投資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上限300萬元。這項補助政策同樣適用于在廈門投資建設水產品加工廠及配套專用冷庫的企業。 制約遠洋漁業發展的一大因素是人才短缺。對此,廈門推出了“雙贏”政策,本市轉產漁民應聘遠洋職務船員,培訓費將得到政府補貼。穩定就業三個月以上,還將獲一次性補助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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