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案例 別抱僥幸心理酒后駕車 遇查酒駕,像大奔司機這般“幸運”的人并不多見。嵩嶼邊防派出所民警介紹,在近幾個月的常規設卡查酒駕行動中,不少司機酒后駕駛都抱著僥幸心理,結果“中標”了。 民警提醒廣大車主,酒后駕車歸根結底是駕駛員抱有僥幸心理,飲酒后尤其是醉酒,人的控制力和判斷力都會下降,特別容易出交通事故。切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案例1 主動要酒測,一測竟醉駕 今年9月的一天晚上,地產商人阿強(化名)和幾位客戶應酬,喝了點酒。當日23時許,阿強開著自己的寶馬7系轎車返回住處,路上遇到派出所民警設卡查酒駕。 阿強很配合地停下車并放下車窗接受檢查。阿強的車內并無明顯的酒味,只有濃郁的香水氣息。此時,阿強突然主動提出,讓民警拿酒精測試儀測一下,“應該沒事,我下午喝的酒”。胸有成竹的阿強怎么也沒想到,他一呼氣,酒測值達到93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隨后的抽血檢測,指標也達醉駕。 最后,阿強因醉駕被吊銷駕照,并處拘役一個月。 案例2 醉駕被抓過,還敢再酒駕 10月21日凌晨,嵩嶼派出所民警設卡查酒駕時,小吳因酒駕被抓,重點是,小吳還是個累犯。 當時,小吳駕駛一輛桑塔納汽車經行興港路。他遠遠地瞧見前方有警察,立即調轉車頭,但不久便被攔截下來。 民警一靠近小吳,就聞到他身上有一股濃重酒味。小吳見躲不過,主動向民警坦白:“我就只喝了一點,都快到家了,放過我吧?”民警不吃小吳這一套,經現場檢測,小吳的酒測值達50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 民警要求小吳出示駕駛證,小吳稱證件忘在家中,而民警對小吳提供的身份證號進行查驗后,卻發現小吳沒有駕照。見瞞不住,小吳只好坦白,自己6月份因醉駕被抓,已被吊銷駕照,當時還在取保候審期間。 小吳因無證駕駛,且是累犯,民警決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5天。 酒駕醉駕如何定義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車,而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按照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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