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通訊員 林琳菁 記者 陳泥)葉女士元旦前給自己買了一部新手機,誰知第二天手機就出現(xiàn)了藍屏的現(xiàn)象。她與商家協(xié)商退換貨,不料對方竟然還要求她支付500元的“包裝費”。 家住集美的葉女士元旦前在某品牌通訊店買了一部售價4298元的新手機。使用第二天,手機就出現(xiàn)藍屏、自動重啟的現(xiàn)象,送檢結果為“質量問題”。葉女士隨即聯(lián)系商家,要求退換貨。但商家卻提出:“退貨可以,但得扣除500元‘包裝費’。”葉女士認為,自己購買的手機僅有一個手機盒,并沒有其他“包裝”可言,何來“包裝費”?她認為商家提出的是無理要求,多次與對方交涉未果后,只好撥打12315求助。 接到投訴后,集北工商所的值班人員立即前往找商家進行調解,并對商家“漫天要價”的行為,提出了嚴厲批評。最終,商家同意為葉女士免費更換一部同品牌、同型號、同價格的新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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