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吳海奎 通訊員張琳)去年底,本報對電動三輪車、小貨車違規占道經營現象進行持續曝光。1月14日晚,由市城市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城管辦”)牽頭,市、區城管執法局、各相關部門配合的集中整治組,對市區部分路段的違法占道經營行為進行整治。 現場:占道“電三輪”被攔下 由市城管辦牽頭,整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市場監管、衛生、環保等部門的力量,將從去年12月20日至今年3月20日,開展為期3個月的全市性聯合執法整治行動。 1月14日晚,市城管辦整合市區兩級執法力量,針對群眾舉報熱點,開展巡查和整治。洪蓮路上,一輛電動三輪車正準備加速離開,執法人員沖過去將其攔下。經查,這輛三輪車無牌無證,車上載著煤氣罐,被查扣時,油鍋里的油還是滾燙的。 措施:將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從去年12月20日至今,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4000余人次,糾正各類占道經營近2萬余攤,處罰違法占道156起。市城管辦常務副主任、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蔡永和說,下一步,市城管辦將進一步整合各部門力量,針對違法行為頻發的重點區域、重點地段,開展較大規模的聯合執法行動,今后也會逐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鏈接】 關于在全市開展三輪車小貨車非法上路及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實現全市城市主次干道交通暢通、市容市貌整潔、經營秩序正規有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對三輪車(含人力、電動及三輪摩托車)、小貨車非法上路及占道經營違法行為開展為期3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 即日起,公安、城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將集中組織專項整治聯合執法,對島內思明、湖里兩區實施重點整治,并在全市范圍嚴格禁止以下違法行為: 一、禁止利用三輪車、小貨車擅自占用城鎮街道、人行道、廣場、海灘等公共場所,從事設攤經營、兜售物品等違法經營行為。 二、禁止人力三輪車(用于環衛作業的人力三輪車、清掃車除外)、板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摩托車(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公務摩托車除外)、輪式專用機械車在思明區、湖里區上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小貨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遵守限制通行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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