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超12萬 個稅自行申報 晨報記者 白若雪 通訊員 吳來成 徐于平 昨日,記者從廈門市地稅局了解到,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終了后,根據全年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項目、數額、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應補退稅額,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如實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報送稅務機關、辦理相應事項。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已從2015年1月1日正式開始。 據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凡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均應于納稅年度終了后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即2015年3月31日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同時報送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納稅人的身份證、護照、回鄉證、軍人身份證件等)復印件,以及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納稅人可直接到當地地方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免費領取或通過地方稅務機關網站免費下載《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據悉,全市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結束后,市地稅部門屆時會組織人員對申報情況進行檢查,凡是應申報未申報人員,一經查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同時也再次提醒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限內主動申報。 政策發布與解讀 問:哪些人需要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凡在中國境內負有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具有以下五種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一)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二)從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三)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五)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問:個人年所得超過12萬元,但平常取得收入時已經足額繳納了稅款,年終還需要申報嗎? 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如果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其平常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或者是否已向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納稅申報,年度終了后,均應當按《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問:哪些所得可以不計算在年所得中? 答:在計算12萬元年所得時,對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免稅所得以及允許在稅前扣除的有關所得,可以不計算在年所得中。主要包括以下三項:(一)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至第九項規定的免稅所得,即: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即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的按照國務院規定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5.保險賠款;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可以免稅的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簡稱“三費一金”)。 問: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該到什么地方申報呢? 答:可通過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的任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窗口辦理自行納稅申報。 問: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可以委托他人辦理申報嗎? 答:考慮到個人所得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計算復雜,一些納稅人難以準確自行辦理納稅申報事宜,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應允許納稅人委托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因此,《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納稅人可以委托有稅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 問: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要負法律責任嗎? 答: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方面,根據稅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如果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后3個月內)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另一方面,按照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問:自行申報納稅人的申報方式有哪些? 答:廈門市自行申報納稅人可選擇窗口申報或網上申報方式辦理自行納稅申報。納稅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納稅申報。申報方式按以下情況進行辦理:需辦理補(退)稅的納稅人應到辦稅服務窗口辦理自行納稅申報。不需要辦理補(退)稅的納稅人,宜采用網上申報方式辦理自行納稅申報,個別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也可到所在地辦稅服務窗口自行納稅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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