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文/記者 林露虹)《廈門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廈門在全省率先出臺的第一部國資監管立法,同時也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后廈門依法治市的重要經濟立法。《辦法》的出臺實施,對進一步規范企業國有資產運營,創新完善國資監管制度,實現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為將來進一步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提供完備的法律規范和堅強的法律保障。 為貫徹落實好《辦法》,增強國資國企依法履職和規范運營意識,市法制局、市國資委聯合于近日組織召開了《辦法》宣傳貫徹座談會,廈門法律專家學者與多位國企董事長總經理就此進行了觀點分享。本報擷取其中精華,以饗讀者。 為企業國有資產 提供法律保障 ——專訪市國資委主任林杰
就如何貫徹落實好《廈門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市國資委主任林杰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林杰認為,《辦法》不僅為廈門近7000億元的國有資產提供法律保障,更將為今后改革發展提供重要支撐,是下一步新常態下按市場規律依法監管、依法治企的重要依據。可以說,《辦法》的實施,為政府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國資監管機構科學監管、國企市場化經營套上法律和制度的“籠子”。 1、《辦法》的出臺有何必要性? 鞏固改革成果 推進下一步改革 林杰認為,出臺《辦法》主要是本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探索經驗和本市國企改革發展的特色做法亟須通過地方立法予以制度化、法律化,充分發揮法律的規范和保障作用,以進一步完善廈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進一步鞏固地方國資監管體制改革的成果,推動下一步改革進程,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完善監管制度 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林杰指出,最近幾年廈門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創新機制在全國一直處于前列。但另一方面,廈門國有資產監管體制也存在監管未完全統一、政資未完全脫鉤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從法律層面上統一認識,以立法為改革開路。基于此,《辦法》確立統一監管模式,包括監管主體的統一、監管制度的統一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統一,同時,明確了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與公共管理部門的職責,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推動廈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推動政企分開,培育充滿生機活力的市場主體,為國資國企深化改革和轉型發展營造一個法治和規范的環境,為下一步推進國企科學發展跨越發展保駕護航。 創新自貿區機制 國資先行先試 林杰還將《辦法》的出臺與廈門自貿園區的建設相連接。在他看來,《辦法》為自貿園區建設的體制創新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下一步自貿園區建設意味著更廣層面的改革發展和更多層次的體制創新。此次開篇立法對于國企改革創新舉措而言,既是保障,更是規范,就是要在法治框架下架構起市場化平臺。” 2、《辦法》的出臺有何意義? 做依法治國依法治市的模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貫徹落實中央依法治國精神,去年年底,中共廈門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提出要全面建設法治中國典范城市的目標,并強調要牢牢把握正確方向,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把各項事業發展都納入法治化軌道。因此,《辦法》的出臺是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是全面深入貫徹依法治國和依法治市的具體體現。” 林杰首先圍繞“依法治國”進行了闡釋。 解決政企分開政資分開 林杰認為,要讓企業能夠放心大膽地輕裝上陣,不能只是簡單的理念支持、喊喊口號,應當有具體的法律法規保障。《辦法》貫徹了十六大以來的“三分開”原則,重點解決了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問題,規范企業國有資產運營與監督管理,給國企經營發展吃了一顆“定心丸”。 描繪依法監管、依法治企的“路線圖”。他指出,《辦法》明確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經營模式的健全,完善了企業內部法制建設,是國資國企依法監管、依法治企的“路線圖”,必將更好地促進國資國企又快又好發展,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同時,《辦法》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用倒逼機制強化責任落實,約束企業管理者照章辦事、合法經營,充分體現了“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擔責”的法律精神。 3、《辦法》的特點有哪些? 《辦法》體現本市國資監管十大亮點 林杰解釋說,《辦法》立足廈門實際,堅持市場化的方向,堅持“三個分開”原則,進一步明確了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模式,并將區級以下國有資產納入統一監管范圍,實現國有資產統一監管、全面覆蓋。在經營性資產統一監管的同時,《辦法》還厘清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與公共管理部門的職責,通過統一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建立國有資本預算收入制度、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審計監督制度、完善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等十大亮點,全面構建起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專業化監管體系。 與此同時,《辦法》落實以管資本為主的新監管模式,確定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強調了國有經濟對于實現經濟社會化條件下的公平正義的重要作用。 4、未來市國資委法制建設有何計劃? 廣泛宣傳增強意識 依法監管繼續提升 林杰介紹說,下一步市國資委將通過組織學習、培訓、座談、知識競賽等多種方式在國資委系統內開展學習活動,全面領會《辦法》條文規定,掌握精神實質,將依法治企、依法監管理念深入人心。廈門國資國企要進一步理解運用好這部規章,規范企業合法合規經營,進一步健全完善這項立法,提升國資委行權履責能力,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有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對《辦法》確定的有關國資監管體制的各項原則、規定,市國資委將主動銜接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國資監管制度體系及依法治理機制。 林杰指出,目前,這只是一部地方性的政府規章,沒有經過人大決議,未來將繼續完善并制定《廈門市企業國有資產監管條例》,充分運用地方立法權為國資國企發展保駕護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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