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 實習生 邱趙胤 通訊員 肖雨)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車輛可按照發票價格計稅,車輛退回經銷商即可申請退稅,車輛登記注冊前完稅證明丟失的可以根據電子信息來補辦……2月1日起,廈門市將正式開始施行新《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納稅人辦理車購稅將可以享受到更多便利。 可按照發票價格計稅 記者獲悉,新規對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計算方式以及最低應稅價格的核定方式進行了調整。以前的車購稅征收規定,計稅價格主要是根據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核定的,也就是常說的指導價格,新規中增加了以經銷商提供的價格信息,也就是購車發票價格作為核定依據。 廈門國稅工作人員稱,繳納車購稅以車輛發票價格為準,針對的是少部分沒有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如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計稅價格。“只有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庫存超過3年、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等才能成為價格明顯偏低的理由,而4S店所謂的促銷、打折等都不能成為少納稅的正當理由。”國稅工作人員說。 車輛退回經銷商可退稅 質量有問題、不能上牌、車輛顏色不喜歡……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你將車輛退回經銷商,憑著退車紅字發票就可以準予退稅。這與原規定“因質量原因、公安機關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注冊的情形”相比,退稅的情形更加廣泛。 據悉,新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已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一是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二是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三是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的情形。符合以上情形的納稅人可自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按已繳納稅款每滿1年扣減10%計算退稅額。 電子檔案便利納稅人 車輛登記注冊前完稅證明損毀丟失怎么辦?據悉,以往納稅人需登報聲明遺失才可補辦。而新政實施后,稅收檔案電子化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據悉,從2月起,納稅人丟失完稅證明后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主管稅務機關可依據納稅人提供的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聯次或主管稅務機關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留存聯次或其電子信息、車輛合格證明進行補辦。 國稅局工作人員提醒,《新辦法》實施后,市民要警惕新一輪車購稅退稅陷阱,不要輕信退稅通知,若有疑問,可直接到車購稅征收部門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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