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李曉平 整理) 提案摘要 針對當前廈門大部分老舊小區物業管理難的現狀,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完成老舊小區公共部位設施整治建設;創造條件,對接管老舊小區的物業給予政策扶持;探索優化業主自治物業管理模式,多管齊下,提升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水平。 目前,在廈門筼筜、梧村、開元、嘉蓮、湖里、江頭、杏林、集美等街道,尚有大量上個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建設的老舊小區。由于建設單位的后期管理沒有跟上,有近三成老舊小區處于無人管理狀態,存在著種種隱患。幾乎所有的物業管理公司都視老舊小區為“燙手山芋”,不肯輕易接手。 民建廈門市委的提案指出,目前老舊小區面臨的困境是,老舊小區普遍出租率很高,許多業主長期不在老舊小區居住,因此,成立業主委員會面臨著嚴重的主體缺位問題。另一方面,按照目前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老舊小區收費標準處于最低檔次,但現實是,老舊小區管理成本高,收費又低,物業管理公司難以獲得正常的經營收益,公司運營難以為繼。 這些情況都與“美麗廈門”的要求相去甚遠,而且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舊小區的居民要求改善環境的呼聲越來越大,整治與提升刻不容緩。為此,民建廈門市委建議,推廣思明區鷺江街道的“60%+30%”模式,對老舊無物業住宅小區自治管理項目,即安裝維護技防門、加固門窗、安裝視頻監控系統、設置物理隔離等,由老舊小區業主自治小組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經確認后給予總經費60%的獎補外,街道辦再給予總經費最高30%的獎補。針對2000年之前的老舊小區,建議在財政預算方面,設立老舊小區公共設施基金。采用政府財政投入大部分資金,業主繳交小部分資金,比例設置為2:1,即小區居民自己交1元錢,最多可以申請使用3元錢。 建議在規劃和行政許可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并且通過業主與物業公司形成契約關系,鼓勵物業公司參與老舊小區的基礎設施建設以獲取收入;對于城市低保戶或低保邊緣戶,則參照廉租房補貼房租和物業管理費的方式,通過業主申報、社區公示、政府審批的方式,由政府財政出資購買的方式,直接補貼給物業管理公司。同時,加快成立老舊小區業主委員會。充分挖掘老舊社區的公共資源,通過經營性創收來彌補物業管理費的不足。如設立廣告牌,增加停車位等,針對老舊小區位于廈門繁華市中心的條件,鼓勵小區合理利用車位錯峰停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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