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2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春節7天長假,到今天終于結束了。在這個假期,多數廈門市民都安排了探親、休假,與家人團圓過年。不過,仍有一些人堅守在工作崗位,為大家服務。那么,加班工資應該怎么計算呢? 導報記者計算了一下,根據廈門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如果您在春節假期7天都加班,至少應獲得加班工資1031.73元。 初一至初三每天至少182.07元 目前,廈門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1320元,這也是大家最低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每月計薪小時數為174小時。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春節2月18日至24日(除夕至初六)放假調休,共7天。 其中,正月初一、初二、初三這3天為法定節假日,根據《廈門市企業工資支付條例》,如果在這3天加班,應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按照廈門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員工每加班一天,應獲得的工資報酬最低為:1320元÷21.75天×300%=182.07元。如果三天都加班,加班工資最低為546.21元。 員工本人要求安排補休的,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但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的三倍,也就是加班1天可補休3天。 其余4天每天至少121.38元 此外,除夕、正月初四、初五、初六這4天屬于休息日,按照規定,如果員工在這4天加班,單位首先應該安排員工補休,補休時間不少于加班時間。 不能安排補休的,要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按照廈門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員工每加班一天,應獲得的工資報酬最低為:1320元÷21.75天×200%=121.38元。如果四天都加班,加班工資最低為485.52元。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在假期7天都必須加班,則至少應獲得加班工資546.21元+485.52元=1031.73元。 不過,這只是按廈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的加班工資,只是一個下限。事實上,多數企業的工資水平都高于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工資應該按勞動者本人實際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來計算。 廈門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醒,大家如果遇到加班工資方面的問題,可以在上班時間撥打5110656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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