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香卉輝 通訊員 陳萍麗 黃琳) 近日,潘先生的父親在其小區便利店花7元購買了一瓶“鮮老太”豆腐乳,誰知食用時突然覺得舌頭一陣疼痛,立即吐出口中豆腐乳,發現吐出的豆腐乳除夾雜著血水外,還有大拇指大的玻璃碴。 潘老先生心有余悸,還好只是傷到舌頭,這要是吞下去割到喉嚨那還了得。潘先生隨后向便利店老板反映,但便利店推三阻四不予處理,潘先生氣憤地撥打12315投訴,要求賠償損失。 海滄工商所12315工作人員在接到潘先生的投訴后了解到,雖然潘先生的父親在購買時并未保留消費小票,但便利店老板并不否定消費事實。可是便利店老板對于豆腐乳內含玻璃碴,弄傷潘老先生一事并不認可。同時表示豆腐乳并不是其生產的,有問題也是廠家的事,與其無關。 經過調解,便利店老板最終予以價款十倍的賠償及補償潘老先生因此所受的損失合計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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