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黃文水 通訊員 同檢)公司頻頻失竊,員工們人心惶惶。公司辦公室主任阿剛(化名)決心逮住小偷。后來真的逮住一名嫌疑人。按常理,將嫌疑人移送警方即可。可阿剛沒這么做,而是私設公堂自己審。始料未及的是,“小偷”居然跳樓摔傷了,他們不僅賠了21.6萬元,而且還觸犯了法律。
近日,同安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阿剛(化名)等4人提起公訴。
抓住一人,高度懷疑是小偷
阿剛所在公司位于同安,一年多前,公司財物屢屢被盜,不是電腦丟了,就是現金不見了,員工們人心惶惶。身為辦公室主任,阿剛決心要抓到小偷。
有一天,他們從公司宿舍里叫起正在睡覺的阿火(化名),他們高度懷疑對方是小偷。“他在公司宿舍里睡覺,之前在公司干過幾天,且電腦被盜那天,他在現場出現過。”阿剛說,在阿火旁邊的電腦包里,找到了好多硬幣,還從他身上搜到四五張1元老紙幣,幾天前,公司一名員工說過,在宿舍里丟了舊版紙幣。
于是,阿剛叫丟失紙幣的那名員工過來辨認,員工證實,這些舊版紙幣面值、張數和他丟失的均一致。
查閱監控,對方否認很惱火
被人從被窩里揪起,阿火一頭霧水。他否認舊紙幣是偷的,而是自己從老家帶過來的。
阿火拒不承認偷東西,讓阿剛和一起抓人的3名同事很惱火。他們決定調閱監控,讓阿火現形。
他們帶著阿火來到宿舍區的監控室,監控顯示,東西被盜那天,阿火出門時,衣服鼓鼓的,很像藏了東西,而且藏的很像筆記本電腦。
看完監控,阿火依然矢口否認偷電腦。他說,衣服鼓鼓的,是因為手放進口袋里所致。他還說,可以找他老鄉阿木作證。
阿木是該公司的員工,他說,阿火一般隔三岔五來找他,有兩次是來找他借錢,因為沒地方住,就住到他的宿舍里,礙于老鄉關系,他不好意思拒絕。
仍不死心,揍完關進水泥屋
事情到這一步,阿剛不死心,他朝阿火的屁股踹了一腳,隨后,他們將阿火帶上面包車,開到公司附近一塊閑置工地旁的一間水泥屋里。見實在沒辦法撬開阿火的嘴,他們又陸續揍了他幾下。
一直被當成小偷的阿火感覺很害怕。他說,在水泥屋里,這些人一直要他承認偷了電腦,“他們還威脅我,如果再不說,就把我打死扔到河里。”
那天中午,其他人都去吃飯了,只有阿木和一個胖胖的員工看著阿火。阿火讓那個胖員工給他弄點水喝,支開對方后,他乘機跑到窗戶邊,“我害怕他們再來打我,就從三樓窗戶往外跳,結果摔倒在地上。”阿火說。
阿火跳樓后,眾人嚇壞了,趕緊報警并將他送醫,經鑒定,阿火左右股骨中段骨折、左右髕骨粉碎性骨折、右腓骨下段骨折,損傷程度為輕傷以上。
事后,阿剛等人很后悔,賠償了阿火醫藥費等費用21.6萬元。
檢察官提示
非法拘禁他人
當心引火燒身
在本案中,之所以發生非法拘禁,是因為阿剛等人希望以此逼迫阿火供認盜竊財物的情況。而現實生活中,非法拘禁情形,更常見于民間借貸起糾紛,債權人把債務人非法拘禁。非法拘禁之所以時有發生,究其原因,法制觀念淡薄是首要原因,對采用非法拘禁方式的行為性質認識上產生偏差,認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抓小偷屬于正義行為;其次,誤認為通過控制對方人身自由的“捷徑”可達到目的,殊不知,應通過公安機關、法院等依法處理,循正當合法途徑解決問題才是根本,否則達不到目的,還會引火上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