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市民 不想惹麻煩 寧可多繞路 雖然沿街商家對這么搶占停車位覺得理所當然,但住在附近的居民不樂意了。“停車位這么緊張,公共車位怎么能私人占用?平時被他們占用,即使空著車位別人也停不了,利用率那么低不是浪費資源嗎?”市民伍先生說。 相比附近居民的不滿,一些過路車主卻顯得無奈。“那些垃圾桶太惡心了,我總不能下車把它搬走吧,寧可多繞點路去別的地方找車位。”一名車主面對記者詢問時回答。 小店門口的停車位被椅子占用是普遍現象,但極少有車主較真,為了停車挪開這些椅子。記者隨機詢問了幾名過路車主,他們都表示,不想因為停車惹麻煩。 城管 雜物可暫扣 不改要罰款 記者把讀者投訴及記者實地調查的結果向城管熱線12319反映后,湖里城管江頭中隊執法人員第二天就到現場查看。 執法人員說,江寧里路段屬于消防通道,禁止設停車位,那些車位都是違法設置的。隨后,執法人員拆除了空閑停車位上的地鎖,未拆除的將跟蹤處理。 思明城管政策法規科負責人黃先生說,用椅子、紙箱等霸占空地用于停車的,城管可以暫扣雜物,拒不改正的可按照占用面積每平方米100元處以罰款。如果在城市道路或小區內私設停車鎖,城管執法人員將統一拆除。 如果是正規的停車泊位,城管執法人員可責令店家撤回堆放在停車位上的桌椅等雜物。交警部門表示,一旦發現這種情況,勸導商家基本都會聽從。如果店家推托找不到是誰家的雜物,或是雜物堆放過多需要處理,警方也會請求城管執法人員來協助。 建議 處罰力度不足,希望與交警系統聯網 對于一些車主私設地鎖搶占公共停車位的行為,城管執法人員表示,需要與街道、社區及物業聯合整治才行。 思明城管筼筜中隊張副隊長說,私設地鎖的違法成本太低,一個鎖幾十元到上百元不等,被拆除后很快又重新安裝,反復性很強。 此外,小區內亂停車雖然按規定可由城管執法人員處理,不過操作性不強。比如城管沒有拖車,處罰措施對車主沒有約束力,不像交警部門開具罰單后還有年檢這道關,車主必須接受處理。 城管部門建議,公共停車位的管理方也應積極承擔管理責任,比如物業工作人員或街道聘請的停車收費員,可以在日常加強管理和巡查。另外,處理小區亂停車現象,希望交警與城管之間建立起聯網機制,比如城管開具的處罰單也可以錄入交警處理系統。 街道管理無效,可請求執法力量支援 市人大代表朱獎懷表示,城市道路、公共停車位等屬于公共資源,個體不能隨便占用損害公眾利益。“相關部門一定要加強管理,把它們收回來為公眾服務。”他說,法律對于各責任部門都有明確分工,在一個部門無力解決的情況下,應當聯合執法。 比如,公安、建設、城管等部門加強協作,建立長效機制,彌補單部門作戰的執法力量不足。同時,相關部門也應當加大法制宣傳,讓更多市民知曉違規侵占停車位的嚴重性。 市政協委員楊行健認為,遏制侵占停車位現象需多方配合,不能僅依靠執法力量。比如,在街道負責管理的停車位,工作人員要優先進行管理,在管理無效的情況下可請求執法力量支援。而執法部門在對待侵占停車位問題上也要加強行政處罰,加大執法的威懾力。 小資料 法規:不得占用道路停車泊位,不得改變使用功能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不得影響道路停車泊位的使用功能或者占用道路停車泊位時間持續超過四十八小時。 此外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停車場使用功能、縮小停車場使用范圍或者將公共停車位改成專用停車位,確需改變的,應當公示征求意見后,征得市公安交通和市建設部門同意,報原審批部門批準。 |
相關閱讀:
- [ 05-02]廈門熱門景點均設有停車場 交警發布景區停車信息
- [ 04-29]今年廈門計劃新建22個停車場 將推動限時停車
- [ 04-28]廈門今年擬新建7000多個停車位 遍布島內外六個區
- [ 04-05]清明小長假首日 廈門出島通道一早就全部“淪陷” 廈各大墓園停車位緊張
- [ 03-06]廈門仙岳山上香客路邊亂停車 小區居民出不來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