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藍慧?通訊員?呂朝明?徐曉娟)近日,市民姜先生在集美某服裝店買了一條牛仔褲,回家后他發現褲子有修補過的痕跡。姜先生拿著褲子到服裝店要求對方更換,遭商家拒絕。雙方爭執不下,姜先生向工商部門求助。 集美工商所執法人員接到姜先生投訴后,與該服裝店負責人取得了聯系。經調查,姜先生反映的情況屬實。 執法人員立即向商家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知識,同時指出,商家將修補過的褲子當成新褲子賣給顧客,是不誠信行為。 經過執法人員耐心的調解,商家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當場向姜先生賠禮道歉,并同意為姜先生更換一條新牛仔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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