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 晨報日前報道,廈門市交警支隊直屬大隊與城管部門開展違法圈占公共停車位的集中整治。記者昨日從廈門市交警支隊獲悉,從5月14日到17日,警方共查處擅自占用路內車位違法行為401起,沒收反光錐13個、水馬4個。接下來,警方還將對廈門全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進行摸底排查,并強制清理違法擅自施劃和占用道路停車泊位的行為,本次整治行動將延續至8月15日。 [數據] 查處違法行為401起 近年來,廈門市停車供需矛盾逐年加劇,特別是島內,據了解,思明區和湖里區現有經社會公告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9151個,而截至今年4月這兩個區的汽車保有量達到579522輛。 一些商家和個人為方便自己停車,就隨意圈占路邊車位、私劃私設道路停車泊位,這些現象日益嚴重,致使其他人停車更加困難。于是,5月14日起至8月15日,廈門警方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針對擅自施劃、占用道路停車泊位違法專項整治行動,規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確保城市主干道車輛停放規范有序。 記者了解到,5月14日至17日,廈門警方已聯合行政執法部門對市民反映強烈的體育東村育秀里、前埔不夜城、頂澳仔、后埭溪路、江頭電信、江頭建材城等周邊路內車位開展整治,共查處擅自占用路內車位違法行為401起,沒收反光錐13個、水馬4個,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79份,教育沿街商家708家。 [舉措] 將開展全市摸底排查 接下來,警方將繼續結合市民反映的情況及日常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組織力量對廈門全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排查重點包括:商家單位或個人圈占霸占道路停車泊位、私設私劃道路停車泊位、僵尸車、改變車位使用性質以及私設障礙影響停車泊位使用。 排查重點區域為無收費管理的停車泊位,臨街商家、店面、夜市、排擋集中區域的車位,供需矛盾較為突出區域。采取重點時段民警巡邏排查、組織協警和停車管理公司人員排查以及視頻巡查等排查方式,對排查出來的要統一登記備案,明確整改責任單位和整改期限,并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此外,廈門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交通指揮中心及各分局指揮中心也將加強視頻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快速指揮轄區民警進行處置。對擅自占用道路停車泊位的,及時取證存證,現場確定違法行為人,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對拒不改正的予以處罰;對擅自施劃道路停車泊位的,及時調查取證,確定違法行為人后實施處罰,并予以清理,無法確定違法行為人的,將會同街道、行政執法、停車管理服務公司等部門強制清理。 [提醒] 圈占公共車位要挨罰 擅自施劃、占用道路停車泊位的行為,將受到何種處罰? 記者獲悉,擅自施劃、占用道路停車泊位的,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持續占用道路停車泊位超過48小時的,構成超時占用停車泊位的違法行為,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的規定,處以罰款500元。 違法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經責令改正或因拒不改正被處罰后,在同一地點再次實施違法行為的,將視為拒不改正直接實施處罰。 如果您身邊有擅自施劃、占用道路停車泊位等違法行為,可撥打110舉報。 ●可舉報哪些違法行為 1.擅自施劃、占用道路停車位 2.機動車持續占用道路停車位超過48小時 ●如何舉報 可撥打110舉報 ●如何處罰 1.擅自施劃、占用道路停車位,拒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機動車持續占用道路停車位超過48小時,處以罰款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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