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占用公共用地私設停車場,不僅設置車閘,還蓋起收費亭,雇專人對外收費?近日,家住嘉禾路天寶大廈的陳先生向本報讀者熱線反映,他家樓下有一處疑似私自“圈地”劃線的停車場,存在時間已有兩三年。 物業撤出小區 停車場還在收費 陳先生說,兩三年前,他家樓下突然冒出一處停車場,后來才得知,這是當時天寶大廈物業管理方的保安隊隊長所設,由于是物業設置的,居民也就沒再追究。 然而去年起,天寶大廈不再聘用物業公司,改由業主委員會自治管理,這處停車場卻依舊存在,且仍在對外收費。“業委會方面與他們協商,請他們將公共用地歸還,但被拒絕。”陳先生說,如今,對方依然在收費亭內收費,劃出的停車位至少有20個以上。 “既然大廈已經不再屬于物業方面管理,那么這樣的行為是否是屬于私自圈用公共用地牟利?”陳先生提出質疑。 無經營資質 持虛假許可證 日前,記者來到現場,發現該停車場的設備頗為簡陋,雖然有車閘系統,但車輛要從同一口進出,也沒有設置物價部門的收費牌。記者聯系思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筼筜中隊。城管執法人員趕到現場,要求該停車場的經營者出示經營資質,對方拿出了一張《停車場許可證》,管理單位方面,對應的是廈門公共交通場站有限公司,看上去頗為正規。不過城管執法人員向交警核實后,結果卻出人意料——無論查閱許可證上的哪個信息,均沒有任何相應的登記信息。 記者向公交場站相關負責人核實,也確定他們并沒有在此地設立任何停車場。也就是說,該經營者出示的純屬假證。 說法 停車場持假證 屬非法經營 “這處停車場沒有經營資質,屬于非法經營,確實是私設的。”思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筼筜中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將繼續進行調查,確認停車場占用的地塊是屬于市政道路還是天寶大廈所有,并要求該經營者出示用地證明,若對方無法出示,就屬于私自占用公共用地,不僅要被立案調查,現有的停車場也要被全部清退。 同時,針對該停車場的收費狀況,物價部門也已介入調查。 |
相關閱讀:
- [ 05-27]榕涉案車輛免費停車場投用 位于黃山汽車停車棚
- [ 05-07]福州以舉辦青運會為契機 新增800個以上公共車位
- [ 05-06]廈門推廣新能源汽車 公共停車場將配備充電樁
- [ 05-06]廈門5個公共停車場將設立充電樁 計劃年底前建成
- [ 05-01]福州部分停車場收費太“隨意” 停1小時要收50元
- [ 04-29]今年廈門計劃新建22個停車場 將推動限時停車
- [ 04-29]廈擬再建22個公共停車場 預估可新增停車位7087個
- [ 04-25]福州倉山一停車場一夜之間6輛車車窗被砸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