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淑君)6月27日,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完善我市醫療救助體系,擴大救助范圍,提高救助標準。 此次調整,第一類救助對象范圍中心增加計生特殊家庭成員、矽肺病救濟對象,原特殊門診救助擴大為門診救助;第二類救助對象,由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60周歲以上老年人擴大為低收入家庭全體成員,原定額救助擴大為住院救助。 此次醫療救助范圍具體為:在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基礎上,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革命“五老”人員、享受40%救濟的60年代精簡老職工、矽肺病救濟對象、重度殘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級)、計生特殊家庭成員,為醫療救助第一類救助對象;低收入家庭成員為第二類救助對象。 醫療救助標準如下:第一類救助對象門診和住院個人自付部分救助比例由80%提高至85%,其中,特困供養人員為100%;第二類救助對象住院救助比例為70%。住院救助年限額由2萬元提高到4萬元,增加門診年救助限額3000元。 此外,還將實行醫療救助費用可在全市73家機構“一站式”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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