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淑君)從本月起,廈門將開始實施醫保新政策———門診和住院的統籌起付標準都降低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籌資標準提高。醫保新政實施后,每年可減輕參保人員約1.5億元的醫療費負擔。 據悉,為確保此次公立醫院“價改方案”的順利出臺和實施,廈門市政府還出臺了《關于提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 降低統籌起付標準 新政策進一步降低了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社會統籌醫療基金的起付標準。 目前,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城鄉居民的門診起付標準分別為1500元、600元、700元,由于起付標準不同,參保人員轉換參保身份時將面臨不同的門診起付標準,使得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受到一定的影響,醫療保險的公平性沒有真正體現。為進一步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負擔,便于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和城鄉居民的門診醫療費社會統籌醫療基金起付標準統一調整為500元。經測算,這樣可減輕參保人員4500多萬元的門診醫療費負擔。 住院醫療費社會統籌醫療基金的起付標準也降低了。參保人員首次在三級、二級、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分別由原來的1800元、1100元、400元降低為1000元、600元、200元;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分別由原來的1100元、600元、200元降低為500元、300元、100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減半計算。經測算,這樣可減輕參保人員1.03億元的住院醫療費負擔。 提高醫保籌資標準 本月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年55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在2014年430元的基礎上提高40元,調整為470元,比國家提出“2015年各級財政對居民醫保的補助標準達到人均380元”的目標高出90元。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標準在2014年120元的基礎上提高10元,調整為130元。 |
相關閱讀:
- [ 06-16]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提高 政府補助從430元提至470元
- [ 06-16]廈將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 550元提高到600元
- [ 06-06]6月5日至7月5日 靈活就業人員集中辦醫保
- [ 05-27]福州城鎮居民醫保補助由每人每年340元提至400元
- [ 05-06]漳州大額補充醫保系統5月起啟用 職工看病可直接刷卡結算
- [ 04-30]今年推進與廣州建立異地醫保報銷試點
- [ 04-23]持廈門醫保在廣州看病可就地報銷
- [ 04-22]福建全面推進醫改工作 住院報銷比例將提至75%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