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4點20分許,大同路和鎮邦路上的流動貨車攤占道經營,老市區的道路本就不太寬,被它們一占更顯擁擠。(本報記者 黃曉珍攝) 禾祥西路上,流動貨車攤也是如此“明目張膽”。(本報記者黃嶸 攝) 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 實習生楊雪)以貨車為載體,將貨物置于小貨車后斗內,車子往馬路邊一靠,就公然占用車行道就地開始買賣。昨日,本報開始關注這種“霸道”的流動貨車攤,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不少市民讀者紛紛通過各種渠道向本報舉報或投訴。 更進一步的疑問出現了:到底是何種原因,讓流動貨車攤日益“猖獗”且屢教不改?面對此,到底有哪些部門可以管、怎么管?今日,記者詳細解剖流動貨車攤背后的源頭及執法困局。 【根源剖析】 違法成本低來錢快 攤販嘗盡“甜頭” 流動貨車攤占道為什么會越來越多?并且,在如今警方的監控探頭幾乎遍及全市范圍的狀況之下,它們為什么還夠膽依舊公然上街叫賣?答案是:利益驅使。違法成本低,來錢快,不少人會為之“鋌而走險”。 思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蓮前中隊中隊長焦建敏在一線整治占道行為多年,他向記者詳細拆解流動貨車攤經營所需要的成本——大致能分為兩部分:經營成本、違法成本。經營成本上,流動貨車攤隨地擺攤,根本無需繳納店租、稅收等費用,進貨時的成本費以及貨車拉貨途中的油費,就是經營成本的全部;而在違法成本上,若流動貨車攤不慎被警方監控探頭抓拍,僅需要付出100元的違停罰款,若被城管部門的巡查隊伍正面遇上,也只是被沒收貨物及處以小金額的罰款。 然而相比于付出的種種成本,流動貨車攤所能獲取的利益卻十分可觀。據一名一線執法人員統計,一個貨車攤于鬧市街頭停車買賣一個下午,賣掉半車貨物不是問題,雖然所賣貨物種類各有不同,但盈利基本能達到500到1000元左右。而事實上,這些貨品的來源也都無據可考,大多是非正規渠道,質量上很難有保障,一旦出問題,也容易遭遇投訴無門的窘境。 “正是背后所存的利益空間巨大,才讓這么多商販對流動貨車攤趨之若鶩。”焦建敏認為,加大違法成本,壓縮貨車攤販的利益空間,是從根本上整治流動貨車攤的一種思考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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