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評 面對歹徒攻擊開槍有法可依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健雄:本案從警方發布的信息來看,民警開槍意在有效控制違法犯罪嫌疑人、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屬于積極作為。 民警開槍,是否有法可依?我認為,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佩帶使用槍支規范》等,開槍合法性關鍵要看四個要點。 一是要看佩帶和使用槍支的主體資格和場所是否合乎法律規定。比如民警是具有正式執法資格的警察,擁有持槍證,依法履行職責。 二是要看民警使用槍支的目的是否合法。從口頭警告、使用警械,再到開槍射擊,目的都是為了有效控制違法犯罪嫌疑人、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屬于積極作為。 三是看當時可不可以停止使用槍支。根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停止使用武器:(一)犯罪分子停止實施犯罪,服從人民警察命令的;(二)犯罪分子失去繼續實施犯罪能力的。 四是根據法律規定,民警使用槍支后造成犯罪行為人傷亡的,應當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向所屬配槍部門主動報告。民警的后續程序性行為也要符合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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