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導致事故,車主也要擔責。資料圖
廈門晚報訊(記者 戴舒靜 通訊員 洪旖旎)涉嫌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騎摩托車的男子撞上違法停在路邊的農用車后,當場死亡。事發后,農用車司機擔心擔責,悄悄離開現場,面對交警部門調查時,還一再否認自己的行為。最終,因逃逸行為,他被認定要負事故主要責任。近日,司機吳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翔安檢察院批捕。
事發
路邊違停去泡茶 出事后悄悄逃離
吳某是翔安區馬巷鎮內垵村人,今年7月9日下午4點多,他開著自己的農用車到馬巷坪邊村,將車停在路邊,到一個朋友開的小賣部內喝茶,這一坐就到了晚上8點多。
忽然,店外傳來一聲巨大的撞擊聲,吳某跑出來一看,是一名騎摩托車的男子撞上了吳某停在路邊的車,當場死亡。意識到該男子的死與自己違法停車有關,害怕擔責的吳某悄悄地把車開回了家。
案發現場沒有監控,但交警部門通過案發道路與國道交接處的監控,在案發時間點前后看到一輛可疑車輛從該路段駛出,通過大量摸排工作,找到了吳某。但吳某始終否認自己到過事發現場,聲稱事發當晚自己并未離開家門,有他妻子和兒子為證。
調查
車上血跡與死者吻合 監控擊破不在場謊言
不過,辦案交警在吳某的農用車上發現了一些撞擊痕跡和血跡,便將血跡采集回去化驗,并對撞擊痕跡進行了拍照取證和分析,取得重大發現——吳某車上的撞擊痕跡與死者面部兩處豎直平行的創口相吻合,而且車上的血跡DNA也與死者的DNA一致。
與此同時,辦案民警重新調取了路口監控,一路追尋吳某農用車的行駛線路,發現他的車在當晚9點左右,依次出現在內田路口、423縣道路口、翔安北路等,最終在內垵村附近后不再出現,而吳某的家就在內垵村。這條證據,擊穿了吳某當晚一直在家的謊言。
此外,辦案民警也在死者的血液中查找到了酒精,認定死者涉嫌酒后駕駛,并伴有超速行為。
【分析】
逃逸影響責任判定
被認定負主要責任
因為違停造成他人事故身亡,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檢察官經討論認為,本案案發時間是在20時至21時,案發路段又無路燈,道路昏暗,犯罪嫌疑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將車輛停放在該路段上,擠占了車道,并且未放置任何警示標志或者將車燈打開,被害人在行駛中撞上了該車輛致使發生事故造成死亡,因此,吳某的違法停車行為也是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雖然被害人的酒駕、超速也是導致該事故的重要原因,但交警部門認為,吳某在事后有逃逸行為,再加上拒不承認事實,影響了該事故的調查,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92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考慮死者也存在過錯,所以認定吳某在該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死者負次要責任。檢察人員認可了交警部門做出的責任認定書,最終做出了吳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批捕決定。
檢察官建議,司機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不應該逃離現場,而應主動配合交警部門調查,以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本案中,如果吳某當時沒有逃逸,而是配合民警調查,其在該起事故中的責任認定可能就不是主要責任,也就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