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局 病歷不算醫院證明 阿華帶妻子去廈門市婦幼醫院辦引產,被院方告知:根據福建省相關計生政策,懷孕十四周以上的婦女,辦理終止妊娠需要計生部門簽發《同意終止妊娠證明》,否則無法辦理住院手續。 為此,阿華跑了三趟衛計局沒辦下來,導報記者上周陪同阿華去同安區衛計局了解情況。相關負責人黃國粼介紹,為了打擊“兩非”(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非法選擇胎兒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懷孕超過十四周要引產,必須符合以下四種情形:“一、胎兒患嚴重遺傳性疾病;二、胎兒有嚴重缺陷的;三、患嚴重疾病繼續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孕婦健康的;四、離婚、喪偶等特殊情況。” 根據政策,黃國粼給了阿華兩種選擇,第一是去婦幼醫院開產前證明(目前廈門各醫院只有婦幼有資質),證明胎兒有遺傳病或缺陷。第二是去仙岳醫院開證明,證明孕婦因病情需要終止妊娠。 阿華出示了阿麗的仙岳醫院病歷書,黃國粼表示:“這個不算數,我們要單位公章的證明。”阿華表示由于病例的特殊性,這兩所醫院都無法辦出終止妊娠證明。阿華請求工作人員,給出一個以往精神疾病病人引產的醫院出具證明的案例做參考,黃國粼打電話咨詢同事后表示,廈門至今還沒有類似的先例,無法提供參考。 得知阿華屬于婚后第一胎,黃國粼表示:“我相信(你)不會是鑒定性別后想引產的,但按規定我不能給你開這個。”根據黃國粼介紹的規定,阿華的表哥說:“難道他們倆非得去辦離婚,才能引產嗎?”黃國粼先是沉默,然后無奈地說:“按政策是可以。” 市婦幼 沒精神科無法接納 為了引產,阿麗娘家人已多次帶阿麗來婦幼醫院。上周四,導報記者陪同家屬前來婦幼醫院咨詢,一位保潔阿姨認出了阿麗,“上次來體檢,她先是流口水,然后直挺挺地倒在地上哭”。保潔阿姨并不知道阿麗的病情,但是家屬很尷尬。 市婦幼醫院院方介紹該醫院沒有精神專科,目前無法接納精神疾病患者。產科醫生介紹,精神疾病存在家族遺傳史的風險,無法像唐氏綜合征(先天愚)那樣通過孕檢篩查,因此無法出具胎兒鑒定證明。 院方建議,讓計生部門開證明協調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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