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沒有全額支付,不能解除查封 集美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陳先生雖與小林簽訂了購房合同,但并未全額支付購房款,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查封的情形,駁回了陳先生的請求。 付了購房款,房子被查封,又無法解封,買方該咋辦?對此,法官分析,如果不符合解封條件的,買方可申請解除購房合同。除要回所有購房款外,還可主張賣方違約,要求其賠償損失。 交了89萬元才知房子被封 最近,花錢買房后遭遇查封的人還很多,購房人阿杰也遇上了同樣的麻煩。他支付了89萬元購房款后,因前房東身陷經濟糾紛,房屋遭查封。 去年6月,阿杰買下了集美區一套房產,并與房東阿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簽訂當天,阿杰向阿強支付了10萬元定金。此后,阿杰又支付了79萬元購房款。雙方辦理了全權委托公證,由阿杰自行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 可是,誰也沒想到,購房款都付了,就在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后的一個月,房子竟被法院查封了。 后來,阿杰才了解到,因為房東與他人的債務糾紛,房子被外地法院查封,因此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近日,阿杰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請求判令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要求房東返還79萬元購房款并賠償雙倍定金20萬元。 判決:解除買賣合同,雙倍賠償定金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雙方均同意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規定,阿杰主張的返還79萬元購房款于法有據。而且,阿強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20萬元。 法官提醒 哪些情形,可以解封? 據法官介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p> 也就是說,購房人需要同時符合三個條件才能解封,第一,支付全部價款;第二,實際占有房產;第三,沒有過錯,與賣房人的糾紛無關。 因此,遇上購房后被查封的情況,如果購房人還想要房子,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說明情況,與法院進行協商,如果符合解封條件,法院可以解封,買賣雙方可辦理過戶手續。如果尚未辦理過戶,只要買方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并實際占有,房屋應歸買方,法院應當解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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