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蓋廣:面向全體參保者 《意見》提出,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大病。建立完善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務可及性,著力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切實避免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1997年,廈門在建立職工大病保險制度的同時,就將企事業單位參保職工和連續參保五年以上的外來員工納入大病保險參保范圍。 2010年,廈門又將城鎮居民、農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在廈就讀大學生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參保范圍,使大病保險覆蓋全體參保市民。同時還將外來人員參加大病保險需連續參保“五年以上”的條件改為“兩年以上”,擴大外來員工享受大病保險的受益范圍。用廈門市社保管理中心醫療費審核結算科科長林青山的話說,“不論你是本地、外地,還是城市、農村的,都能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 據悉,自1997年廈門大病保險開展以來,至今共有1.74萬人、14萬人次享受了大病保險待遇,獲得賠付5.7億元。即便按照“城鄉居民”概念,2010年至今,僅城鄉居民就有6000多人從大病保險受益,共獲得賠付3045萬元,單人最高賠付了35萬元,極大地減輕了參保患者的大額醫療費負擔。 《意見》還提出,堅持統籌協調,政策聯動。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銜接。 在廈門,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構成了“雙保險”,為廈門參保人提供了更高水平的醫療保障,極大地減輕了參保患者大額醫療費的負擔。特別是對于低保戶、殘疾人、“三無”人員等困難參保人,個人無需繳費,費用由政府或殘疾人再就業保障基金承擔,參加基本醫保的同時全部納入大病保險保障范圍,有效地化解了“災難性醫療支出”的經濟風險,提升了重特大疾病的醫療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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