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小張/文 陶小莫/圖)老人死后,留下銀行存款,卻沒有法定繼承人,存款成了“無主財產”。 無主財產,應該歸誰?如果沒人主張權益,是不是就一直沉淀在銀行? 近日,海滄區法院受理了廈門首例“無主財產”案。一位逝世老人的侄子申請認定老人存在銀行的錢為“無主財產”。另外,侄子還主張,由于他為老人養老送終,因此他請求法院認定這筆錢應歸他所有。 據介紹,目前沉淀在各大銀行的“無主財產”不少,根據大多數銀行的做法,如果“無主存款”一直沒有人來主張權利,存款就會一直保留在賬戶中。 首例:老人去世 遺產成“無主財產” 盧老先生出生于1922年,他的侄子、原告老盧今年也已經年過七旬。 老盧說,叔叔盧老先生的晚年生活一直由他照顧,而且他還花錢為老人辦理下葬、購買墓地和舉辦葬禮等。 盧老先生終生未婚,無配偶,無子女。不過,他有一個孝順的侄子,據老盧說,叔叔退休后,這20多年來,一直是由老盧照顧其日常生活起居,甚至,老盧還花錢在海滄區購買了一套房子,供叔叔居住養老。 老人年過八旬之后,身體一天不如一天,最終于數年前去世。老人去世后,老盧又出資為老人辦理下葬,購買墓地,還為老人安排了一場葬禮,老人外地親友來廈門參加葬禮,也是老盧花錢接待的。 據老盧說,僅僅為了給老人送終,他就花了不少錢,僅目前保存的票據就花費了9萬多元,還有很多花費沒有保存票據,實際花費遠超出這個數額。 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筆遺產。今年6月25日,老盧收到叔叔生前工作單位出具的《廈門市住房貨幣補貼支取通知書》,告知盧老先生有一筆人民幣97500元的“住房貨幣補貼”,這筆錢已經存入盧老先生在廈門一家銀行的公積金賬戶,可到銀行去領取。 但是,盧老先生已經不在人世,而侄子老盧去銀行,又領不到這筆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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